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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喀什河引水枢纽区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一期)二标段(招标公告)

伊犁喀什河引水枢纽区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犁喀什河引水枢纽区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已由伊犁州水利局以伊州水发[2020]9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资金100.0%,项目法人为米吉提·吾甫尔,招标人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喀什河流域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喀什河流域下游伊宁县境内的喀什河引水枢纽至团结渠进水闸河段两岸
2.项目规模:本工程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km2,内容包括边坡整治工程,种植水土保持林17hm2,配套灌溉工程,修建围栏长5km,水土保持宣传牌1副,大门1座。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工期要求(日历天)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A6540003917000071001002
伊犁喀什河引水枢纽区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一期)二标段
120
20.0
对施工标段施工过程的全过程监理,并参与各阶段验收工作。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专业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投标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1年02月01日至2021年02月0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2月22日16时0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jyl.gov.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喀什河流域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宣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伊宁市斯大林西路64号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835000
联 系 人: 袁卫兵 联 系 人: 李 洁
电 话: 18609998198 电 话: 0999-8218123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150507038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