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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急救中心紧急医疗救援建设项目配套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洗消杀及污水处理系统(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长春急救中心紧急医疗救援建设项目配套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洗消杀及污水处理系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29日

招标内容及范围: 洗消杀及污水处理系统,包括(1)隧道洗车机、(2)高压冲车设备、(3)消毒喷洒设备、(4)泡沫喷洒设备、(5)手动吹水设备、(6)洗擦工具、(7)热吹风系统、(8)污水处理设备等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估算金额: 82.6万元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标段(包)编号:A3205820001003987001001

建设单位:长春急救中心

标段(包)名称:长春急救中心紧急医疗救援建设项目配套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洗消杀及污水处理系统

招标代理单位:阶梯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净月高新区天泽大路与新城大街交汇西北方向,东至新城大街,西至冬雪街,南至长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异地新建项目,北至其他规划用地。

总投资(万元):82.6

建筑面积:10684.00平方米

地上层数:

地下层数: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洗消杀及污水处理系统,包括(1)隧道洗车机、(2)高压冲车设备、(3)消毒喷洒设备、(4)泡沫喷洒设备、(5)手动吹水设备、(6)洗擦工具、(7)热吹风系统、(8)污水处理设备等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0年10月15日2021年06月30日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1年02月01日2021年02月05日

投标地点:

招标联系人:张媛

联系电话:0431-88609776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1年02月05日 16时00分

公告正文:长春急救中心紧急医疗救援建设项目配套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洗消杀及污水处理系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急救中心紧急医疗救援建设项目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长春急救中心紧急医疗救援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复文号长发改审批字【2020】70号文;长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长春急救中心紧急医疗救援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的批复、批复文号长发改审批字【2020】192号和长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长春急救中心紧急医疗救援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复文号长发改审批字【2020】20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急救中心、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急救中心、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长春急救中心紧急医疗救援建设项目配套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洗消杀及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急救中心紧急医疗救援建设项目配套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洗消杀及污水处理系统;

2.2 建设地点:净月高新区天泽大路与新城大街交汇西北方向,东至新城大街,西至冬雪街,南至长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异地新建项目,北至其他规划用地;

2.3 建设规模:新建1栋急救中心综合楼,直升机停机坪、绿化、照明、综合管网等附属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10683.51平方米,建筑主体为六层,主要布置为入户大厅,调度指挥中心,培训中心、隔离用房、业务管理用房、洗消站、车库等;

2.4 招标范围:洗消杀及污水处理系统,包括(1)隧道洗车机、(2)高压冲车设备、(3)消毒喷洒设备、(4)泡沫喷洒设备、(5)手动吹水设备、(6)洗擦工具、(7)热吹风系统、(8)污水处理设备等;

2.5 技术规格:洗消杀及污水处理系统(详见招标文件)。

2.6 最高投标限价:82.6000万元;

2.7 主体工程计划工期:2020年10月15日至2021年6月30日,共计258日历天;

2.8 交货地点:长春市净月高新区;

2.9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至主体楼施工完毕30天内完成,配合工程进度安装;

2.10质量标准:符合现行相关标准及企业相关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能够提供相关设备、污水处理系统安装建设。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7年至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19年度的审计报告即可;2020年成立的企业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月31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请于2021年02月01日08时30分至2021年02月05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一律不予接受其投标文件。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CA锁办理咨询:0431-88779428;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2月23日09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09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当前正值新型冠状肺炎防疫防控的关键时期,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注册吉祥码后,扫码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后须自行下载“腾讯会议APP”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准时参与视频开标会议,详细内容开标现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以电话方式进行沟通给予配合(远程会议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急救中心、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5888号、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大路3777号 联 系 人:张媛 电 话:0431-88609776

招标代理机构:阶梯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区天普路泰豪深蓝国际4号楼501室 联 系 人:王国峰 电话:0431-81345576

监督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联系电话:0431-89641633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040

长发集团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6809776 邮箱:ccdggcglb@163.com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大路3777号 邮编:130021

2021年02月01日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免费注册 (点击打开); 

(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并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建议提前3个工作日缴纳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以保函方式缴纳,开标前需上传保函电子件,开标现场递交保函原件。

3、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

(1)CA办理咨询电话:0431-8877942813634405937(徐经理) 

(2)基础信息库审核咨询电话:0431-88779623(受理部)

(3)技术支持客服电话4009980000、17767766355(肖经理)、0431-88779873

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系统操作手册请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点击打开)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