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 |||||||||||||||||||||||||||||
辽东湾新区化工污水收集及水质监控系统工程监理已经由辽宁省·盘锦市·盘锦辽东湾新区备案。以辽东湾行审[2020]1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辽东湾新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办公室,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辽东湾新区化工污水收集及水质监控系统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辽东湾西扩工业区,滨海大道、宝来路、和运路、华锦路 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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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期要求:2021年02月28日 开工至 2021年09月30日 竣工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监理·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监理·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无 4.其它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②投标人须提供省(市)信用办或相关监管部门备案或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BB级(含)以上信用报告,以网上(“信用辽宁”或同级及以上信用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③本项目负责人须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 ④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注:一年以上(含一年)是指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开标截止之日止。社会养老保险为委托代理人在投标人单位缴纳一年以上(含一年),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除外】; ⑤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须同时满足以上要求。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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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 | |||||||||||||||||||||||||||||
1.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4.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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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标时间: 2021年02月23日 1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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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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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递交网址:通过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递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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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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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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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21年02月01日 08时30分至2021年02月20日 16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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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说明 | |||||||||||||||||||||||||||||
投标保证金: 1.需交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4万元,须在2021年2月22日15:00前交纳完成。 2.投标保证金(或保函)交纳的形式和方式以招标文件为准。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将交纳投标保证金(或保函)的凭证复印件或扫描件编制在投标文件内,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保证金(或保函)交纳完成时间以到账时间(或投保完成时间)为准。 注: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出,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出,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上发布 | |||||||||||||||||||||||||||||
八、招标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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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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