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会员服务:18613300628 人才服务:13466576209 资质热线:13391509550(官微同号)

巴青县幸福路易地搬迁市政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无标段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巴青县幸福路易地搬迁市政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EITCL-XZZB-CZGC-20050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巴青县幸福路易地搬迁市政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已由西藏巴青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巴发改[2020]16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巴青县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援藏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巴青县幸福路易地搬迁市政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2.2招标范围:新建道路0.7㎞,设计速度为30km/h,道路红线宽度为25m。详细内容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中所含全部内容。

2.3建设地点:那曲市巴青县;

2.4工期:总工期365日历天(以上工期不含冬季停工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企业须按藏建市管函[2018]275号及[2011]85号文件要求进行备案(投标人须登录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备案并打印《西藏自治区建筑业企业投标备案证》备案时间为报名期内有效;区外企业还需提供《区外建设工程类企业资质备案证》。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518日至2020522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www.xzzbtb.gov.cn/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61010 00,地点为那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那曲市文化路辽宁路交叉口西北面羌唐大厦十一层(市科技局正对面)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西藏商报》和《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七、其他:

8.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否则投标单位投该项目投标无效。(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8.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50元,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相关凭证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提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不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注:本项目执行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与招标投标中心2020年3月12日下发的《关于调整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网上在线评标有关工作的通知》。)

8.3根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各投标单位须按《西藏自治区2016版预算定额》报价。本项目执行《关于调整2016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税金的通知》藏建招〔2019〕36号的相关规定。

8.4 本项目执行《关于鼓励和支持建设类中央企业在藏属地法人注册的意见的通知》(藏建市管【2016】278号)的规定要求。

8.5本项目执行《建设类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招投标环节激励办法(试行)》及补充通知的规定要求。

8.6 本项目执行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那曲地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执行,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协议报住建、环保部门备案。

8.7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2018〕195号)文件,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方式提交。(目前招投标系统只接受西藏本地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西藏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只认可西藏本地中国平安、中国太平洋、中国人寿、中国人保、大地保险公司西藏分公司、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开具的保单保函。)

8.8按照中共那曲市委员会办公室、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那曲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委办〔2019〕9号)文件“招标投标前所有参与招投标企业须持有投标项目建设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住建部门对招投标企业“无欠薪”证明、项目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后方可参与招投标”的要求,各投标企业须在项目开标前持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办事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鲜章到那曲市人社局开具“无欠薪”证明(证明中会注明有效期,在有效期内均可参与投标)并将该证明一并做到投标文件中且在开标截止时间当天需送一份至那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未开具企业“无欠薪”证明或证明超出有效期的企业,住建部门及招标单位一律不予接收投标文件。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2019〕38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8.9各相关投标人不需拟派注册类执业资格人员(项目经理)到开标现场,只需拟派一名负责人到现场进行标书解密予以现场答疑,投标人必须写项目拟派相关人员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

8.10各投标单位在开标当天,需提供西藏自治区统一制式提供的“解除观察证明”,方可进入交易中心参加招投标活动。各投标单位严格按照那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电梯承载量进入电梯,如因超载被困电梯中导致无法按时递交投标文件,致使项目废标、流标,后果自行承担。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巴青县人民政府

地址那曲市巴青县县城

联系人:洪伟

联系方式:19809869361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拉萨市太阳岛中和国际城A9栋3号

联系人:杨洁

联系电话:0891-6872349、18308013900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2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