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影像科及生活区改造维修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T-XZZB-202000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藏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影像科及生活区改造维修EPC总承包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于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西藏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西藏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影像科及生活区改造维修EPC总承包项目
2.2工程地点:西藏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院内
2.3 项目概况:本项目的建设内容为:1、医学影像中心改建面积1320.54平方米,2、原有四栋宿舍楼(电气线路改造)4770.06平方米,3、原有建筑拆除187.96平方米及总体给排水管道、电气线路、供暖管道、硬化道路、树木移栽(25颗)等(具体建设内容以最终的设计方案为准)。
2.4 预计投资估算总价:1210万元
2.5 招标范围及内容:在经批准的总体规划的基础上,本次招标范围为西藏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影像科及生活区改造维修EPC总承包项目,包括设计、施工安装、总承包管理、配合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2.5.1西藏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影像科及生活区改造维修EPC总承包项目范围内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及全阶段服务工作以及设计的审查等相关手续的办理;
2.5.2设计范围内物资(设备)采购、运输、保管以及设备的检测、调试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和相关人员培训;
2.5.3 EPC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但不限于EPC总承包各阶段的施工、设计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竣工试验、竣工图的审核、联合试运行、竣工验收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2.6 质量要求:
2.6.1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2.6.2工程所有物资(设备)采购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6.3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计划工期: 240 日历天(含冬休期),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7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 3 月 20 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至少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EPC总承包能力;
3.1.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特种工程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本项目相应的EPC总承包能力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3.1.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具备房建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须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 2017年01月01日至今,承担过类似工程设计业绩(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业绩)或承担过类似施工业绩(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业绩)。
3.1.4 2017年~2019年或成立至今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若以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
3.1.5 投标人须符合藏建市管函[2013]119号及藏建市管[2011]85号文件要求(若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区外设计、施工企业需在藏备案;设计、施工企业需进行项目投标备案)。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同一控股关系下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如下: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和利益,责任的分配和承担的详细工作;本项目只接受由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特种工程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的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设计、施工一体化的联合体投标,其中联合体成员家数最多由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最多不超过2家。并满足上述第3.1.1~3.1.6条的要求。
3.4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各方)目前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投标人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或取消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较大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 7 月 2 日至2020年 7 月 6 日,登陆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http://www.xzzbtb.gov.cn)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850. 00元人民币, 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相关凭证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提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不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 7 月 21 日 16时 00 分,地点为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开标,未到场或身份信息不符按废标处理。
其他要求
6.1 本项目执行《关于鼓励和支持建设类中央企业在藏属地法人注册的意见的通知》(藏建市管【2016】278号)的规定要求。
6.2 本项目执行《建设类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招投标环节激励办法(试行)》及补充通知的规定要求。
6.3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724号)相关规定,从5月10日起,我区要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劳务员必须到岗履职。
6.4本项目执行《关于调整招投标有关方式及相关要求的通知》(藏建招【2020】58号)的规定要求,对劳务员进行项目备案。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藏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拉萨市城关区扎基中路13号政法委住宅区二排二号
联系人:曾女士
电 话:18983867007
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 7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