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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盛路(南洋路-北环路)(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盛路(南洋路-北环路)已由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金盛路(南洋路-北环路)福建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内资)(闽发改备[2020]C070079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石狮市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石狮市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石狮市金盛路(南洋路-北环路)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造价约 926.0206 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

2)招标类型: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属城市支路工程,总造价约926.0206万元。起点位于北环路与金盛路的交叉口,坐标:X= 39236.152,Y= 12000.178;终点位于南洋路与金盛路交叉路口,坐标:X= 38758.676,Y= 12538.737;沿途与金相路相交,坐标:X= 39047.910,Y= 12212.465;道路红线宽度为26米,其中主车道宽度15米,两侧人行道各5.5米宽,全长共计:720.13米。施工图设计内容:机动车道“白改黑”、人行道工程、雨污水系统改造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电力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给水工程、通信工程、燃气工程等仅考虑预留;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招标范围说明及施工图纸;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城市支路工程,总造价约926.0206万元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道路长720.13米,总造价约926.0206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本项目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926.0206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不适用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根据《关于公布第一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2018]38号文)等文件,本工程严格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有关通知及规定,被列入建筑市场“黑名单”的,在“黑名单”有效期内将否决其投标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8月05日08时00分2020年08月10日17时30分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http://ggzyjy.quan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0年08月27日09时30分前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8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②或以企业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形式;③或采用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具体详见泉建筑[2019]54 号);④或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需按《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在全市建设工程中试行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泉发改〔2020〕79 号)以及《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泉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施工投标电子保函范本的通知》(泉建筑〔2020〕26 号)文件要求,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保函服务费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户开户行转出,购买并开函成功后可在信息网或电子保函平台提供的页面下载电子保函导入投标文件。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08月27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j.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狮市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石狮市子芳路512号金融中心5楼

邮编:/

电子邮箱:553169929@qq.com

电话:0595-68870857

传真:/

联系人:邱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尚东国际C幢807-817

邮编:362000

电子邮箱:qzjszj@163.com

电话:18698362193

传真:0595-22766760

联系人: 小黄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5-2213550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石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石狮市长福路31号原交通局大楼

联系电话:0595-88720887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石狮市行政服务中心 5 楼(石狮市环海湾大道锦峰花苑)

联系电话:0595-83051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