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大道沿线品质提升工程(施工)
澄清、修改通知01
招标编号:E3501000102100485001
各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部分如下:
一、澄清部分
1.项目部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指除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技术负责人以外的),在资格文件“七、项目部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中填写,无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是指要填具体的人员名单吗?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其他管理人员名单。
2.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现场施工人员名单,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人员名单不在福建省园林信用分评价系统是否可以?
答:按招标文件第3章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5项第3.1.6条款执行。
招标文件要求 :造价人员不少于 1 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岗位证书,且不得兼任其他职务。 根据(闽建办风景〔2018〕11 号)的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城镇园林绿化施工现场人员配备表中未要求配置造价人员。建议该项目取消关于造价人员的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4.本项目无需提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但是投标文件软件里面需上传该项内容,那么是传什么东西上去呢。
答:投标时投标人无需提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及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
本修改通知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招标人:福州市绿化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