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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口镇联丰村村庄污水管网接驳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青口镇联丰村村庄污水管网接驳建设工程(施工)   已由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    侯发改审批[2019]45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闽侯县青口镇人民政府  ,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 招标人为  闽侯县青口镇人民政府  ,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厦门象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闽侯县青口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主要铺设管网约6444米,其中:(1)管径100毫米管道(PVC双壁波纹管)约2148米;(2)管径200毫米管道(PVC双壁波纹管)约2062;(3)管径300毫米管道(HDPE缠绕管)约1031米;(4)管径400毫米管道(HDPE缠绕管)约1203米,同时新建提升泵站1座、微处理设备1台(微动力处理规模200t/d),开展路面修复约1.37万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范围为青口镇联丰村村庄污水管网接驳建设工程施工。主要新建内容为:混凝土路面破除及修复、HDPE管道、UPVC接户及收集管、混凝土检查井、砖砌检查井、围堰、施工便道、设备房、综合池、排放池、金属格栅大门、围墙、混凝土挡墙、手孔井、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直径1.5 米以下污水管道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4886533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180  , 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 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 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因存在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自2019年7月19日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根据《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自2019年8月16日起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持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的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招标文件与本款不一致的以本款为准③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08-12 09:00:00    2020-08-18 17:00:00   通过  闽侯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mh.fuebid.com/)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榕勘测建设工程电子标书生成器V3.3.0.0及以上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20-08-26 09:3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80000  元人民币。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银行保函(含银行电子保函)形式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③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各投标人不得将投标保证金分 2 次及以上转入招标文件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收款帐号,否则,由此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④或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  
7.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闽侯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mh.fuebid.com/)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闽侯县青口镇人民政府  
地址:  闽侯县青口镇工业路1号  , 邮编:  350119  
电子邮件:  /  
电话:  0591-22767426  , 传 真:  /  
联系人:  杨工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象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广场二期C3-718  , 邮编:  350011  
电子邮件:  353598630@qq.com  
电话:  0591-87597189  , 传 真:  0591-87597189  
联系人:  陈工、叶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闽侯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网址:  http://mh.fuebid.com/  
联系电话:  0591—22063699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  
联系电话:  0591-2206836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  闽侯县甘蔗街道江滨路市民广场旁科技中心一层  
联系电话:  0591—22063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