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鲤城繁荣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房屋拆除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福建省泉州市城市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房屋拆除工程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鲤城繁荣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房屋拆除工程
2.2 项目地点:鲤城区浮桥街道、金龙街道
2.3招标范围:本工程分为四个标段,第一标段涉及浮桥街道(田中社区),建筑面积合计为154506.79㎡;第二标段涉及浮桥街道(东边社区、黄石社区、岐山社区),建筑面积合计为183396.73㎡;第三标段涉及浮桥街道(延陵社区、坂头社区),建筑面积合计为105998.92㎡;第四标段涉及浮桥街道(仙景社区、坂头社区、岐山社区)、金龙街道(高山社区、石崎社区),建筑面积合计为179216.45㎡,拆除工程结束后按实结算。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征收红线图。
2.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四个标段。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四 个
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一 个标段。
2.5 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标段范围内指定建筑物、附属物,包括条石、块石基础、混凝土基础及混凝土独立基础的拆除和埕地、道路路面的破除;如有混凝土挖孔桩、冲钻孔桩,必须挖到承台底部,并负责拆迁场地的平整,平整至现有地面标高10CM以下;应按招标人的要求把所有残留物及土石方全部清理外运完毕,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确保垃圾的处理、清理、堆放、运输、倾倒全过程安全有序;配合招标人做好违法建筑物拆除等有关工作。
2.6工期要求:在招标人移交后无特殊原因,7日历天内拆除完毕,并在完成标段范围内最后一批拟拆除建筑的拆除任务的同时将场地废渣及建筑垃圾全部清理外运,并将整个拆迁场地平整完毕,按验收要求移交给招标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具有合格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 1.省外建筑企业参加投标,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 号文) 、《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 号文),规定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 号)规定,建设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2020年7月1日前,已受理的资质延续申请事项,不再进行审批,相关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至2021年12 月31日。上述资质证书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安全员 2 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 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 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 号)规定,取消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3.4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5本工程项目严格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有关通 知及规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将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6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 年9月 2 日 08 时 00 分 00 秒至2020 年 9 月 7 日17 时 00 分 00 秒通过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电子标书制作软件 打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高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0年9月23日17时00分前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第一标段投标保证金2万元;第二标段投标保证金6万元;第三标段投标保证金2万元;第四标段投标保证金4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或②企业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保函形式;或③或泉州市建筑行业协会自律管理的本地施工企业可采用缴存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方式参与本项目投标(具体根据《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试行)》(泉建筑[2019]54 号文规定执行)。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以下两个账号任选一):
(一) 开户银行:泉州银行鲤城支行;
账户名称: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 ;
账 号: 0000008140501012 。
(二)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泉州广场支行 ;
账户名称: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 ;
账 号: 152710152200001448 。
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招标工程投标保证金编号(标准格式:泉建招字[2020]080号第一标段投标保证金、泉建招字[2020]080号第二标段投标保证金、泉建招字[2020]080号第三标段投标保证金、泉建招字[2020]080号第四标段投标保证金)并要求受理银行录入凭证。
7. 开标时间:2020年 9 月 24 日1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A幢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本招标项目只接受网络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递交纸质文件。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上传的最后一份文件为准。
本项目采用在线开标签到、解密。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进行开标签到、解密及验证。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ujian.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上发布。
招标人:福建省泉州市城市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泉州市涂门街沁园楼305-306号;
电话:059522191269、邮编: 362000 ;
联系人:苏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城东街道星光耀广场15号楼2413室 ,邮编:362000;
电话:15905052998传真: / ;
联系人:小苏。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A幢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95-2213550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泉州市鲤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地点:泉州市鲤城区打锡街
电话: 0595-22138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