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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江区万荣街97号厂房安全整治工程(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江区万荣街97号厂房安全整治工程已由中共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会议纪要(2020)1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泉州市万安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泉州市万安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招标人名称),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上海银鑫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造价979.2614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招标项目系洛江区万荣街97号厂房安全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工程总造价约979.2614万元,装修面积约16000平方米,其中幕墙造价约232万元,幕墙面积约434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含装饰装修工程、幕墙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及消防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总造价约979.2614万元,装修面积约16000平方米,其中幕墙造价约232万元,幕墙面积约4340平方米)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总造价约979.2614万元,装修面积约16000平方米,其中幕墙造价约232万元,幕墙面积约4340平方米)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9792614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0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幕墙装饰工程、空调冷凝水系统工程、空调格栅工程、外窗拆除安装工程必须在12月15日之前完工;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不低于贰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注:1.省外建筑企业参加投标,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 号文)、《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 号文),规定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0]38 号)规定,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于 2020 年 3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期满的,统一延期至 2020 年 7 月 31 日。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资质证书无需换发,在此期间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注: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 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 号)规定,取消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2.福建省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应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及电子注册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19]128 号)要求执行,其中:
  (1)自 2019 年 12 月 30 日起,在全省范围启用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电子证书与有效的纸质证书等效使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纸质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可继续适用,待二级建造师办理增项、延续等业务后改发电子证书,纸质证书同时失效;
  (2)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投标人采用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参与投标的,取消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通过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到投标人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作为实质性要求的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9月07日09时00分2020年09月11日17时00分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http://ggzyjy.quan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B类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现金)提交时间:2020年 09 月 28 日17:00(北京时间)之前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19.5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法人单位基本帐户汇出,并注明工程招标编号(格式:泉建招字[2020]082号);②或以企业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形式提交;③或采用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使用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的,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收讫证明”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和补充缴款凭证(如有)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并提交(具体详见泉建筑[2019]54 号);④或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需按《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在全市建设工程中试行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泉发改〔2020〕79 号)以及《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泉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施工投标电子保函范本的通知 》(泉建筑〔2020〕26 号)文件要求,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保函服务费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户开户行转出,购买并开函成功后可在信息网或电子保函平台提供的页面下载电子保函导入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以下两个帐号任选一): 开户银行(一):兴业银行泉州广场支行帐户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 帐 号:52710152200001448 开户银行(二):泉州银行鲤城支行帐户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 账 号:00000081405010127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09月29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3本工程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投标人须于交标截止时间前将制作好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电子标书软件完成网上上传,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上传的最后一份文件为准。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如遇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
   7.4签到、解密:投标人在线远程签到解标。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自助签到,逾期递交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或逾期未签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开标时间)起 1 个小时内使用 CA 数字证书(与“投标文件固化” CA 数字证书一致)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操作。关于项目在线开标签到及解密操作方式详见“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通知公告中《海迈交易平台项目在线开标签到及解密操作》。
   7.5本项目采用线上开标方式(支持投标人在线远程签到解标及现场签到解标),投标单位相关人员无需到场参加开标会议。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j.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市万安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招标人名称)

地址:泉州市洛江区

邮编:362000

电子邮箱:/

电话:18065279959

传真:/

联系人:叶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银鑫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城东体育街奇龙物流大厦9楼

邮编:362000

电子邮箱:/

电话:17759990009

传真:/

联系人: 小余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

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5-22135508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泉州市洛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泉州市洛江区万安街道安吉路 28 号

联系电话:0595-2263110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东海大厦 A 幢市行政服务中心 4 楼

联系电话:0595-22135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