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繁大道与长福高速龙山互通连接线工程(勘察、设计)补充通知一
招标项目编号:E3501810102199738001
各投标人:
由我司组织招标的清繁大道与长福高速龙山互通连接线工程(勘察、设计)(招标项目编号:E3501810102199738001),现对招标文件做出以下修改:
1、根据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的“关于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公路工程、勘察设计类项目暂停服务通知”, 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勘察设计平台,将从2020年8月28日17:30到2020年9月5日20:30停止所有服务;
受平台维护影响,招标文件原定于2020年08月28日09时00分至2020年09月0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fzztb.com/)下载/购买招标文件,现修改为:于2020年08月28日09时00分至2020年09月0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fzztb.com/)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2、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_2020_年_9_月_9_日_17_时_00_分(北京时间)之前。
3、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统一延迟至2020年9月25日9时45分。
4、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招标公告中,交易中心地址修改为: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5、技术文件(设计说明和设计图纸汇编缩印本)正副本封面和包封封面以PDF格式上传至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fzztb.com/)上,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并统一使用白色A3规格复印纸打印,不得修改其中内容格式等。
当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答疑纪要、补充通知等对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
招标人:福清市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弘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