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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和县新材料产业园公租房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新和县新材料产业园公租房建设项目已经由新和发改字{2020}37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新和县新材料产业园公租房建设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1450.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新和县
    2.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7452.4平方米(其中4#楼108套,3726.2平方米;5#楼108套,3726.2平方米),共计2栋216套(单套平均面积35平方米),地上五层。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E6529003904002020001001
新和县新材料产业园公租房建设项目施工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10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0年09月16日 22时50分 至 2020年10月08日 20时00分 (法定节假日除外)
    2.领取方式: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
    3.招标文件价格:1500(元)
五、其他说明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要求,取消招投标活动中没有法律依据的投标报名环节。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时间参加项目开标会议。 2.投标人须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和阿克苏政府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填写投标人项目负责人信息后下载招标文件,两个网站填写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保持一致。 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招标人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请投标人每天自行登录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4.自2020年4月7日起,地区范围内新发布招标公告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一律使用广联达电子辅助评标系统。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阿克苏政府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新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新和县红光路6号
地址:
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新华路步行街金富康大厦二楼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王海明
联系人:
江梦真
电话:
15770002277
电话:
18290659071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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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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