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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综合实验区自来水厂工程(二期)-净水厂一阶段工程(监理)(招标变更)

文件编号 E3501280104100013001001Z01
投标资格 平潭综合实验区自来水厂工程(二期)-净水厂一阶段工程(监理)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0-10-13 09:30:00
投标有效期 24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人应当通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6项规定的电子交易平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统一平台(网址:http://ptggzy.pingtan.gov.cn/)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3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3日09时30分00秒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55,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2020-10-13 09:30:00
开标地点 开标室-01
开标方式 网上公开开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1900-01-01 00:00:00
延期后开标地点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递交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