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E3509240902800262001001Z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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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0-10-20 09:00:00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4,552,167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2020-10-20 09:00:00 |
开标地点 | 无 |
开标方式 | 待定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否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0001-01-01 00:00:00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寿宁县新城大桥工程招标补充通知 招标编号:E3509010902100105001 各投标人: 现将由我司组织招标的寿宁县新城大桥工程招标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招标文件修改 1、根据闽建办筑函〔2019〕44号关于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事项衔接的通知:2016年度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名单将于2019年12月15日到期,且后续的龙头企业选定工作现已暂停。2016年度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名单不再适用。因电子招标文件为固化格式,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3.5/8.3款第2条第(1)点原内容“(1)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如有)加分(满分3分):投标人满足本表第7项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得1分,每增加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加1分,加分不超过2分。对应“类似工程业绩”工程类别的相关专业序列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无需提供企业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直接认定为满足该要求,可进行加分。”现修改为:“(1)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如有)加分(满分3分):投标人满足本表第7项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得1分,每增加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加1分,加分不超过2分。” 二、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并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招 标 人:寿宁县城乡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2020年9月26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