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诏安古城文化旅游项目(招标变更)

文件编号 E3506010601800476001001Z02
投标资格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0-10-13 08:30:00
投标有效期 18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 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80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102,448,10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2020-10-13 08:30:00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采用现场线上开标,远程解密。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0001-01-01 00:00:00
延期后开标地点 暂无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诏安古城文化旅游项目—中山东路示范段改建工程工程总承包(EPC)答疑纪要(一)

招标项目编号:E3506010601800476001

诏安古城文化旅游项目—中山东路示范段改建工程工程总承包(EPC)有关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补充通知如下:

一、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事宜

1问题:《招标文件》第62页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的2.2.1工程业绩共3 分,与2.2.4(4)中的业绩评分标准计算出的总分值(4分)不符合。

问:分值存在前后矛盾,是否重新调整分值,请复核。

回答:

(4)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49页,10项“业绩评分标准”,第3.小项“获奖业绩”,第1小点1.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适用于要求投标人创建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更正为不适用本项目。

 

2问题:《招标文件》第72-73页, 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5)2.中要求的“设计施工一体化”的“同一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要求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网页查询截图,股权比例为100%的才能认定为全资子公司。

问:“同一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是否可加一个备注:

“包括穿透股权关系均为100%控股的二级、三级、四级及更低层级的子公司。”

回答:招标文件范本固化条款,按招标文件执行。

 

3问题:《招标文件》19页、3.2.4条 166页合同专用条款中第21条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设计费暂定3646800元计入,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的80%进行结算,最终总设计费=诏安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核定的施工图预算审核价(不含暂列金、暂估价)×设计费费率,固定费率加风险包干(风险已考虑在合同价款内,设计费费率在合同实施的全过程固定不变);3、本项目采用标后固定单价合同,实行限额设计,中标价即合同暂定价。承包人在中标后依据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预算(或模拟清单)。编制完成后,经发包人确认及诏安县财政评审中心审核的施工图预算(或模拟清单)及综合单价作为合同单价。4、本工程的投标报价由设计费、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组成,其中:(1)设计费3376700元总价包干,不再调整。

问:本条款前后矛盾,设计费用不一致,设计费是否采用总价包干本条款中只体现了优惠率80%,并没规定设计费费率。

回答:招标文件第19页“投标人须知前前附表”第21项“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第4点第(1)小点“设计费3376700元总价包干,不再调整”

现修改为:“设计费采用固定费率加风险包干,费率不再调整。(1)工作量比例为50%,计费比例按照总设计费的50%计取,2)浮动幅度值:-20%;(3)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15,附加调整系数:1.3设计费暂定价:1802920元。

 

4.问题:《招标文件》第26页,41条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3条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合同价为基数依据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标准下浮30%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日内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支付完成。该费用为投标人自行承担的投标成本,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该费用为投标人自行承担的投标成本,招标人不另行支付。”根据闽建筑函【2018】26号文:“不得将招标代理服务费转嫁给中标人支付”,而招标文件中“该费用为投标人自行承担的投标成本,招标人不另行支付。”此句话与其相违背,建议删除。

回答:删除该费用为投标人自行承担的投标成本,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5.问题:《招标文件》第26页,41条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7条:

技术文件(承包人建议书、承包人实施方案)采用暗标方式进行评审,所有内容均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及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信息;不得出现页眉、页脚和页码,各章节之间不得加隔页纸;标题及正文一律采用宋体小四号字体,否则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问:技术文件图文并茂:部分图纸采用CAD文件制图,CAD 里面无法确定小四号字体的高度,采用图表编制文件的部分均无法采用小四号字体的高度,请明确。

回答:标题及正文一律采用宋体小四号字体,其他内容按照“所有内容均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及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信息;不得出现页眉、页脚和页码,各章节之间不得加隔页纸;”执行。

 

6.问题:《招标文件》第162-163页合同专用条款:17.2.1 预付款支付与17.3

17.2.1 预付款支付:预付款扣回的方式:从上部工程进度款支付起,按照各期工程进度款中按当期应付工程款的10%扣回工程预付款,并在已付工程进度款达到签约合同价款(扣除暂定金额)的80%前全部扣回。

17.3 按月支付,月进度款按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对应价款的70%进行支付;预付款在进度付款证书的累计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的50%前扣完。

问:工程进度款与过程结算付款的预付款扣回节点是否存在矛盾?一个设置的是预付款在进度款达到合同价款的80%前全部扣完,一个设置的是50%全部扣完。

回答:1)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162页第17.2.1预付款支付,“预付款扣回的方式”条款,“从上部工程进度款支付起,按照各期工程进度款中按当期应付工程款的10%扣回工程预付款,并在已付工程进度款达到签约合同价款(扣除暂定金额)的80%前全部扣回。预付款全部扣回后 10 天内,发包人将预付款保函退还给承包人。”

现修改为:预付款用于抵扣工程进度款,直至预付款抵扣完后正常支付工程进度款。

2)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163页第17.3“按月支付,月进度款按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对应价款的70%进行支付;预付款在进度付款证书的累计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的50%前扣完。”

现修改为:“按月支付,月进度款按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对应价款的70%进行支付;”

 

7.问题:《招标文件》第138-139页,合同专用条款第1.4条: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

问:共13条,优先顺序有误,例如中标通知书应在合同协议之后;投标函及投标附录应在专用条款之前,类似问题,请复核。

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8.问题:《招标文件》第150页,合同专用条款的6.1.9条:施工过程中所使用设备、材料品牌需按发包人所提供的品牌库采购,且采购之前,必须报发包人审核确认。若须使用设备、材料在招标品牌以外,采购之前,必须发包人审核确认。

问:本条所提到的“品牌库”在招标文件中未体现,请核对。

回答:本项目合同形式采用标后固定单价,设备、材料品牌标后确定。

 

9.问题:《招标文件》第154页,合同专用条款第15.3条中“变更程序的约定”

问:此部分内容为空白,请复核。

回答:专用条款未约定的,按通用条款执行。

 

10.问题:《招标文件》第188页第五章的第二节模拟清单中第1条中未提供模拟清单EXL版本;第3条模拟清单中的暂定金额所包括费用项目与本工程不符,请复核。

回答:本项目采用标后模拟清单,标前不提供模拟清单。本章下列第2-4节内容适用于固定总价合同或固定单价合同本项目采用标后固定单价,请投标人注意查看第193页适用于标后固定单价合同章节的约定。

 

、本招标项目,现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单位认为需要补充通知说明和修改的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154页第11.5“承包人引起的工期延误条款”。

现增加条款内容: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2天内,承包人必须组建投标项目班子进场,否则视为违约,延误按5万元处罚。

 

2.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9页第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本项目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暂按人民币10244.81万元(其中设计费364.68万元,建安工程费9880.13万元)”

 

现修改为: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本项目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00604220元,其中设计费暂定为1802920元,建筑安装工程费暂定价98801300元

 

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0款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本项目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02448100元,其中设计费暂定为3646800元,建筑安装工程费暂定价98801300元,包含暂定金额为6271800元。投标报价下浮率K的取值区间为5%-7%(含5%,不含7%,K值保留两位小数)。

投标总价=3646800+(98801300-6271800)×(1-K)+6271800”。

现修改为:“本项目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00604220元,其中设计费暂定为1802920元,建筑安装工程费暂定价98801300元,包含暂定金额为6271800元。投标报价下浮率K的取值区间为5%-7%(含5%,不含7%,K值保留两位小数)。

投标总价=1802920+(98801300-6271800)×(1-K)+6271800”。

 

4.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款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第2点,“投标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投标总报价。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投标报价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取整数,小数点后第一位四舍五入至整数位,第二位及以后不计。设计费暂定3646800元计入,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的80%进行结算,最终总设计费=诏安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核定的施工图预算审核价(不含暂列金、暂估价)×设计费费率,固定费率加风险包干(风险已考虑在合同价款内,设计费费率在合同实施的全过程固定不变);”

现修改为:投标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投标总报价。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投标报价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取整数,小数点后第一位四舍五入至整数位,第二位及以后不计。设计费暂定1802920元计入,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的80%进行结算,最终总设计费=诏安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核定的施工图预算审核价(不含暂列金、暂估价)×设计费费率,固定费率加风险包干(风险已考虑在合同价款内,设计费费率在合同实施的全过程固定不变);

 

5.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5项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3小点,“暂定金额:6271800元,设计费:3646800 元。”

现修改为:“暂定金额:6271800元,设计费:1802920元。

 

6.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166页第17.5.1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结算方式的约定第(一)勘察设计费结算方式1点“设计费:设计费暂定价为364.68万元,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的80%进行结算,最终总设计费=诏安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核定的施工图预算审核价(不含暂列金、暂估价)×设计费费率,固定费率加风险包干(风险已考虑在合同价款内,设计费费率在合同实施的全过程固定不变)。

现修改为:设计费:设计费暂定价为1802920,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的80%进行结算,最终总设计费=诏安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核定的施工图预算审核价(不含暂列金、暂估价)×设计费费率,固定费率加风险包干(风险已考虑在合同价款内,设计费费率在合同实施的全过程固定不变)。1)工作量比例为50%,计费比例按照总设计费的50%计取,2)浮动幅度值:-20%;(3)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15,附加调整系数:1.3

 

 

本《答疑纪要》(一)未予以说明的内容,均由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行考虑。本《答疑纪要》(一)与《招标文件》等有抵触之处,以本《答疑纪要》(一)为准。投标人可以自行上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下载。

人:诏安县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925

递交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