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E3506290601800237001001Z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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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0-10-19 08:30:00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网上递交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61,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777,012.43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简易评标法 |
开标时间 | 2020-10-19 08:30:00 |
开标地点 | 无 |
开标方式 | 网上电子邀请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否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0001-01-01 00:00:00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华安县高安镇坪水村传统村落保护重点改善提升项目 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1. 项目负责人1人,注册建造师专业及等级:具备有效的省级文物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执业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证书)或国家文物局认可的文物保护责任工程师证书(从业范围包含:古建筑),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注册建造师证书、身份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更改为”项目负责人1人,注册建造师专业及等级: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或具备有效的省级文物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执业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证书)或国家文物局认可的文物保护责任工程师证书(从业范围包含:古建筑),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注册建造师证书或省级文物局的岗位培训证书或国家文物局授予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和身份证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社保为准。 2. 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职称:中级及以上并取得国家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职业资格证书,专业: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附上其 (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如需)) 等能够证明其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专业以有权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上标注的为准,若职称证书上无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更改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职称:中级及以上或取得国家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职业资格证书,专业: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附上其 (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如需)) 等能够证明其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专业以有权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上标注的为准,若职称证书上无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 注:①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其余条款不变。 ②投标人应在截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华安县高安镇坪水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惠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3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