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 |||||||||||||||||||||||||||||
新和县劳动密集型产业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监理已经由新和发改字【2019】30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和县新材料园区管理委员会、新和县聚新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新和县劳动密集型产业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9660.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监理)。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新和县 2.工程规模:新建提花布标准厂房3栋(每栋6000平方米)、浆纱车间1栋(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鞋、帽等劳动密集型产业标准化厂房3栋(每栋8000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46000平方米,完成配套附属设施。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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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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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20年10月13日 10时00分 至 2020年11月01日 19时30分 (法定节假日除外)
2.领取方式: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 3.招标文件价格: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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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说明 | |||||||||||||||||||||||||||||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要求,取消招投标活动中没有法律依据的投标报名环节。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时间参加项目开标会议。 2.投标人须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和阿克苏政府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填写投标人的项目总监信息并保持一致。 3.自2020年4月7日起,地区范围内新发布招标公告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一律使用广联达电子辅助评标系统。 4.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招标人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请投标人每天自行登录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阿克苏政府网上发布 | |||||||||||||||||||||||||||||
七、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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