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E3509220902100175001001Z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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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0-11-04 09:00:00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072,588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简易评标法 |
开标时间 | 2020-11-04 09:00:00 |
开标地点 | 无 |
开标方式 | 待定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否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0001-01-01 00:00:00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古田县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站至高头岭 污水管道工程 答疑纪要(一) 各投标人: 现就古田县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站至高头岭污水管道工程(招标项目编号:E3509220902100175001)有关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和补充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中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0项18.1/18.2.1条款“投标保证金”中第1点投标保证金金额:80000元人民币。 二、根据闽建筑〔2020〕8号文件规定,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中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0项18.1/18.2.1条款“投标保证金”中第3点“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形式”增加:“⑤投标人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他不变。 三、本项目按原定开标时间不变。
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内容均作相应调整,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
招 标 人:古田县广厦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广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6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