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E3509810902800061001001Z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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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0-11-05 09:00:00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944,889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简易评标法 |
开标时间 | 2020-11-05 09:00:00 |
开标地点 | 无 |
开标方式 | 待定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否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0001-01-01 00:00:00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福安市穆云中心幼儿园二期工程(附属工程)补充通知1 各投标人: 本《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有关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和补充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P13第2章投标须知的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20项的“②银行保函形式: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为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出具的保函,投标人保证其保函有效,办理投标保函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银行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银行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更改为“②银行保函形式:按闽建筑[2020]8号的规定:(一)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二)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银行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银行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招标人:福安市穆云中心小学
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7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