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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新华印刷二厂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修缮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邵阳新华印刷二厂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修缮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邵阳新华印刷二厂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修缮改造项目项目已在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上完成了备案,备案号为2020-430502-50-03-059917,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湖南省湘诚物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邵阳新华印刷二厂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修缮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2.2建设地点:邵阳新华印刷二厂内。

2.3项目概况:本次维修改造共涉及邵阳新华印刷二厂职工家属住宅737户,建筑总面积为66369平方米,主要内容包括屋顶防水、楼梯装饰修缮、单元大门装饰改造、公共照明烣复、灭火器恢复、水管修缮、下水盖板恢复、绿化恢复、小区道路恢复等内容,投标总限价为672.93万

2.4计划工期: 总工期 100日历天,签订总承包合同后 1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经招标人、业主代表和相关专家认可后出具正式施工图,施工工期9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

2.5.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的要求。

2.5.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工程施工规范、验收标准,并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及国务院令2000年第279号保修。

2.7招标范围:完成邵阳新华印刷二厂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修缮改造项目总承包(EPC)的设计、采购、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结(决)算、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设计部分: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进行复核、补充和完善。设计范围包括所有专业的施工图设计,设计图纸均应达到现行的设计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及使用要求。

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经审查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绿化工程、室外运动场等工程。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审查核准的施工图为准。

采购部分:包括本项目所需要的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工作等。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3.2 投标人应当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相应的财务、风险承担能力,同时具有相应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项目管理专业人员。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应符合下列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设计综合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3拟任设计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4拟派施工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施工)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施工)具有建筑工程或工民建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不得有在建工程(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且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5省外施工企业应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其查询网址及结果);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受此限制);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符合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应保持有效,组成一个联合体的单位最多不能超过二家。联合体成员至少应具备3.2条款规定的其中一项资质。

2)联合体协议书中须明确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4)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

6)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8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作资格条件。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下金采取承诺制形式。具体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的要求。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0年1118日至2020年112317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下同)自行从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其他资料费售价400元/套,文件资料费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haoyang.gov.cn)交易平台内电子支付缴纳至招标代理公司支付宝账户,完成支付后在交易平台上打印'已支付标书附件列表',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递交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查验,否则招标人视为未在网上报名不予接受其投标文件。

6.3投标人应自行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下载招标文件、澄清答疑、补充通知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20121809 ?30 ,地点为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应的开标室(地址:邵阳市双清区邵阳大道邵阳市行政中心附楼),具体开标室见当天开标电子屏。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或未按本项6.1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牵头单位)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

以联合体投标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由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分别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施工项目负责人作为代理人。以上人员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身份验证时,向行政监督人员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以证明其出席。。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bidding.hunan.gov.cn/)、

《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ggzy.shaoyang.gov.cn/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邵阳市技改电力装饰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本次项目所有费用投标人自行承担,无设计补偿费。

10.2已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2020年1118(9:00-12:00,14:00-17:00)~2020年11 26(9:00-12:00,14:00-17:00)

持符合本公告6.2条的支付凭证至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长沙市湘府路117号金典商务中心)领取技术标暗标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省湘诚物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528号湘诚万兴南栋

联系人:吴飞

联系电话:13973115030

招标代理: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湘府路117号金典商务中 12

  人:张爱军  陈灯芯        

   话:0731-84169655/13667318449

邮箱: 39503998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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