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会员服务:18613300628 人才服务:13466576209 资质热线:13391509550(官微同号)

东安县人民医院传染病院区标准化建设EPC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东安县人民医院传染病院区标准化建设EPC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安县人民医院传染病院区标准化建设项目已由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东发改〔2020〕2号,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和地方配套。招标人为东安县人民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法正项目管理集团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东安县人民医院传染病院区标准化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市[2016]9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建市规〔2019〕12号《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东安县人民医院传染病院区标准化建设EPC项目;

2.2建设地点: 东安县人民医院西侧;

2.3资金来源:中央资金和地方配套;

2.4 项目规模:根据初步设计批复文件东建批〔2020〕04号文件,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16542.80㎡,总建筑面积18225.30㎡,其中包括医务人员隔离休息楼约3676.76㎡,传染病院区综合楼约12849.26㎡,地下设备用房约713.48㎡,发热门诊约985.80㎡,配套建设给排水、供配电、消防、绿化、边坡基坑支护、道路、架空通道等设施具体以经招标人和监理方签证确认的实际工程量与财政审核为准)。根据东财评审2020〕804号文件本工程总投资概算价11767.45万元,本次招标控制价为:8052.29万元(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5招标范围:东安县人民医院传染病院区标准化建设EPC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采购、编制施工图预算及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配合建设单位结(决)算、绿色建筑等设计和施工、工程保修等工作,本项目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设计部分: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完成施工图设计、绿色建筑等设计及施工期间的服务,并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设计审查;施工期相关技术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及结(决)算配合等。

采购部分:包括本项目所需要的设备、材料的采购工作等

施工图预算编制部分:完成施工图预算编制及本次招标范围内其他项目的预算编制并报审。

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限额范围内,施工图的全部施工内容;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及结(决)算;工程保修等。

2.6计划工期: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工期为450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工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450日历天,设计施工同步进行

2.7质量要求:

2.7.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并经过建设单位认可及施工图线上审核通过。

2.7.2设备及材料部分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2.7.3完成施工图预算编制及本次招标范围内其他项目的预算编制并报东安县财政局审核,预算编制参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湘建价[2020]56号,关于印发2020《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的通知。

2.7.4 施工阶段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8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保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施工单位)、有效的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设计单位);

3.2同时具备下列企业资质:
1)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含乙级) 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 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要求如下:

1)设计方面:拟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设计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任职资格。

2)施工方面: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证书工作单位与投标人一致且无在建工程。

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其中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其他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应具备相应岗位证书,安全员还应具备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①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房建和市政公用行业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为准;②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以后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并提供养老保险金查询网址、帐号和密码。询标后查询结果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没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交纳养老保险金的;按提供的养老保险查询网址和密码无法查询的;查询结果显示不是投标单位的),均按废标处理。③投标单位属事业单位性质的,拟任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提供由投标单位为其购买了劳动保障部门的养老保险发票(或相关劳动保障部门出具已按招标文件的约定购买了养老保险的证明)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否则按废标处理;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以外的关键岗位人员的配备实行承诺制,不再进行资格审查(评标时不再对设计专业人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的数量、资格条件和养老保险进行评审,实施标后检查)。承诺:待中标后开工前将相关关键岗位人员按投标时的承诺报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备案;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应由投标企业依法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否则按废标处理;  

3.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无在建工程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7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最多允许2家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协议书需明确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协议书应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投标人除了需满足上述要求以外,同时需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责任;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工作量的内容和比例,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无效;

4)联合体协议书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双方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活动,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须由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和澄清答疑发布

6.1请各投标人于2020年112509时30分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首次登陆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与书面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在网上下载/获取,恕不另行通知。

6.4 投标人应自行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24.229.182.226/)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年 122109时30分,地点为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永州市市民服务中心位于冷水滩区岚角山镇迎宾路东段即:永州大道与迎宾路交叉口东北角,永州大道往机场方向的东面。)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yzcity.gov.cn/)上同时发布。

9.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东安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为:0746-4215043。

10.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招标人对本项目的所有投标人均不作任何投标经济补偿,其投标费用自理; 

10.2投标人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

11. 联系方式

人:东安县人民医院

   址:东安县白牙市镇建设大道478

人:蒋云华

   话:13874724886

招标代理公司:法正项目管理集团公司

    址:永州市冷水滩区下河线102号

人:陈志文

   话:15874645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