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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口县中医医院骨伤住院综合大楼(传染病区)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洞口县中医医院骨伤住院综合大楼(传染病区)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人为洞口县中医医院,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补助资金、社会资本及县财政资金,代建单位为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由洞口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洞发改审[2020]496号和洞发改审[2018]110号文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洞口县中医医院骨伤住院综合大楼(传染病区)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2.2建设地点:洞口县中医医院

2.3 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5847.56平方米,其中骨伤住院综合大楼建筑面积为10912.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2157.90平方米新建8+1 层框架式骨伤住院综合楼,相关配套基础设施等;骨伤住院综合大楼(传染病区)总建筑面积为2777.56平方米,设计包括大楼建筑、装饰(含洁净装饰)及配套的给排水、电气、通风空调、消防、电梯、总图等项目工程建安费约为5200万元(具体见初步设计资料)。

2.4项目工程费用:本项目工程建安费约为人民币5200万元。

2.5工期要求:本项目总工期42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39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

工程设计: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颁发的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技术规定,设计深度达到住建部-建质函【2016247号文《工程设计深度规定(2016年版)》的相关要求

工程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7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要求保修。

2.8招标范围:

2.8.1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设计服务(不含传染病区设计);

2.8.2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骨伤住院综合大楼和骨伤住院综合大楼(传染病区)及附属部分,具体按经评审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或具有入湘中介机构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3.2.1设计资质要求: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综合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2.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师,且为投标人在职人员;

3.4拟任项目总负责人即施工项目负责人,下同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拟任项目总负责人近36个月内201711月至2020年11月)担任过单体建筑面积为5400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招标工程应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资料(非招标工程同时提供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资料)原件并能在湖南省智慧住建云平台上查询到项目名称并提供网上查询彩色截图。

3.6拟任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7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由不超过2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各方须明确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须同时满足上述3.2.13.2.2的资质要求。

3.7.1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应保持有效;

3.7.2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本招标项目相应专业的资质、关键岗位人员的要求。

3.7.3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联合体各成员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7.4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共同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3.7.5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7.6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8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14.1项要求。

3.9省外企业提供由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参照建市规【2019】12号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根据湘建监督〔2018244号采用投标保函,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0000.00)。对于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投标保函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予以拒绝,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招标资料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011  19 日至2020 11  24 17:00时前(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自行从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shaoyang.gov.cn)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招标文件售价500/份,售后不退,逾期不予办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递交本项目网上报名支付凭证并加盖公司公章。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澄清答疑均采用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shaoyang.gov.cn)、洞口县建设信息网(http://dkjsxx.hnxnet.com/)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4投标人应自行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shaoyang.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5网上报名成功投标人于2020年11月 19 日~2020年 11 月24 日(8:3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到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邵阳市邵阳大道市总工会2栋3单元3楼)领取承包人实施方案(逾期不予办理),资料费售价600元/套,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012 22 0930(北京时间,下同),地点: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邵阳市双清区邵阳大道行政中心附属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具体开标室见当天开标电子屏)。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或未按本项6.1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的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及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218.76.24.90/)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shaoyang.gov.cn洞口县建设信息网(http://dkjsxx.hnxnet.com/)上同时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洞口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739-7234568。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洞口县中医医院

联系人:潘先生  文先生

联系电话:13036735559  18773959666

地址:洞口县文昌街道办泰龙路28号

代建单位: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175915391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代女士                    话:18975967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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