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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湾一路(田家河大道-规划明渠)施工(第2次招标)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李家湾一路(田家河大道-规划明渠),已由宜昌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以“宜高经发【2020】27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宜昌市东山建设发展总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高新区白洋工业园田家河片区。

2、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该项目道路全长700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40km/h,红线宽度20m,沥青混凝土路面。

3、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涵洞工程、管线综合工程、照明及绿化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5、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4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开工令为准,实际竣工日期以开工日期推算)。

6、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等级,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委员会具体审查投标人是否具备有效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和条件,符合下列全部要求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1)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建造师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2)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5、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须上传职称证或资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6、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 1 人,且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检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现场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7、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须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省一体化平台上的《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省内企业须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

8、投标人施工类市政专项诚信总分须为70分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总分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或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B级,施工类诚信总分计为80分);

9、投标人“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0、投标人近五年以来(自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至少完成过1项单项施工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施工项目(非联合体的总包业绩),且业绩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等原件彩色扫描件以供核查。提供的资料应能完全反应上述考核内容,不能完全反应上述考核内容的,提供业绩的补充证明资料必须是工程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无效)﹔所有业绩须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信息截图或各级政府采购网、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所公布的中标公示截图(截图体现的项目规模和金额须与合同一致)和网址,若业绩造假,一经主管部门查实,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 )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0年1125日至2020年125日下午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1217日上午10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

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07开标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申请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申请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0年1125日。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十、联系方式:

人:宜昌市东山建设发展总公司

  址:宜昌高新区发展大道57-5号

人:黄跃

联系电话0717-621239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址: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号楼201室

人:马丹丹

联系电话:0717-6368080

 

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间: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