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秭归县九里工业园区光学镜头模组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秭归县九里工业园区光学镜头模组项目已由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020-420527-30-03-066317批准建设,招标人(建设单位)为秭归县楚元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致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占地面积38亩,新建办公楼1栋3551.25平方米,建厂房1栋8826.47平方米,建设道路、水电、管网、消防、环保等室外配套设施

2.2 招标范围:

秭归县九里工业园区光学镜头模组项目(既有车间及办公楼改建设计、施工等阶段总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具体如下:

1)对建筑物现状的踏勘、测量工作;

2)在检测、鉴定结果的基础上完成技术交接以及施工图完善设计工作;

3)项目施工、验收过程中的设计及技术咨询服务;

4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设施施工;

5)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

2.3 履约期限:

1)投标人应在报名后积极开展现场踏勘、调查、测量工作,确保中标后7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并充分考虑相关风险(本项目不提供设计补偿);

2)在施工图设计通过评审30天内完成车间改建施工,180天内完成办公楼改建及室外配套设施施工

2.4 质量目标:

1)设计质量目标: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各阶段及专项成果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

2)施工质量目标: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2.5 安全目标:

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 投标人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3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4投标人拟派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应包含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各一人,同时须满足以下要求:

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

3)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

4) 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上传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2020年9-2020年11月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则须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有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设计资质。

联合体投标其他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1.4.2。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0年11251200分至2020年121120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具体操作参见: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bzg.gov.cn)—办事指南—投标人和供应商系统操作手册。

4.2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8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在本公告第8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第8条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300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12168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开标会

本招标项目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茅坪镇屈原路1号八楼开标大厅)公开进行。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参与开标会,但应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陆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在规定的时间(2020年1216830分-930分)内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在解密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请及时与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因投标人原因无法解密或没有在上述规定时间内解密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8.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bzg.gov.cn)上发布。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2020年1225日。

9.联系方式

招标 人:秭归县楚元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址:秭归县茅坪镇金缸城新区

联系人:孙婷

联系电话:13997693258

招标代理:湖北致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秭归县茅坪镇车管所综合楼5楼

联系 人:何颜洪

联系电话:1369729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