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某部显示屏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警某部显示屏采购项目已由武警某部以武警某部 [2020]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警某部,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武警某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货物类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玉树州
(2)规模:显示屏采购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26319001001
标段名称:武警某部显示屏采购项目 标段一
交货期 :30日历天
招标范围:显示屏采购
合同估算价:27.8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供应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 2、近三年内至少具有一项类似业绩; 3、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3.2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0年12月08日09:00时至2020年12月12日17:3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报名、登记等。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0日 09时00分,地点为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开标室七。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警某部 |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凌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地 址:西宁市城中区南山路15号3号楼1单元2层1024室 |
联系人:武警某部 |
联系人:朱先生 |
电 话:0976-8829114 |
电 话:0971-8211766 |
传 真: |
传 真:0971-8213766 |
2020年12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