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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魔坊一期A0601地块6号楼1-4层装修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
报建编号: 20LGPD0204 标段号: C01
招标人: 光华临港工程应用技术研发(上海)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飞渡路1150号3楼312-313室
招标项目名称: 创新魔坊一期A0601地块6号楼1-4层装修项目
建设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海洋四路99弄6号楼1-4层(东至HY-1路西至海基六路南至海洋四路北至海洋三路)
工程规模描述
  施工工程规模描述
工程概况描述: 总建筑面积约6606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含创新魔坊一期6号楼1-4层装修项目,一层层高为6.2米,二~四层层高为4.5米。装修内容包括装饰、安装工程
工程总投资: 670万元人民币
本标段建安工程费: 585万元人民币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5850000.00元人民币
施工工期: 50日历天
其他说明: 投标单位在施工投标时拟派的注册建造师必须与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注明的注册建造师一致,不得更换。
资格预审申请条件
资质要求:
施工资质要求
第一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二级及其以上
以上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项目负责人资格: 项目负责人必为申请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建筑工程
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不少于1个合同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要求为在建项目或已完成项目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或装饰装修工程),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如审查委员会有疑问,申请人应提供原件供审查委员会核验)
信用分要求: 根据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计算机信用评价体系计分,分值须大于60分。
其他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专业等级要求,或投标截止当日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本市项目以系统采集合同信息报送日期为准。)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地址: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 2020年12月09日 09时00分到2020年12月13日 16时00分
注意: 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成功后访问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hcpe.cn),登录交易平台在“交易平台--投标项目管理”菜单中查询下载。 < br />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华升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5821154285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方式: 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时间: 2020年12月22日 09时30分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地点: 临港新城水芸路388号2号楼2楼开标室(具体会议室见当日指示牌)
通过资格预审者递交投标保证金: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5万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 投标保函
招标文件工本费: 1000元人民币 资格预审文件工本费: 500元人民币
获取招标文件地址: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0年12月25日 09时30分到2020年12月29日 16时00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1年01月15日 09时30分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开标地址: 临港新城水芸路388号2号楼2楼开标室(具体详见当日会议指示牌)
同时发布本次资格预审公告的媒体名称: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www.etu365.com
监管部门: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
备注: 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申请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 1、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下级公司同时参与报名的,招标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拒收其上级公司的申请文件。 2、同一标段参与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同一公司的下属控股子公司同时参加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最多不能超过两家。当同一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超过两家的情况下,按以下处理方式:由招标人在资格预审审查委员会评审合格的申请单位确认不超过2家(可以为0家)。 3、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的信用分值需≥60分。 4、当实际投标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单位不足7家时,则不再实施资格预审。 5、当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7家时,本次资格预审办法采用合格制,由招标人通过单位“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在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中选取7家。 6、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仅接受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保证人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或其上级银行(银行保函有效期需大于等于投标有效期)。7、资格预审文件工本费为500元/本(在提交申请文件现场以现金方式提交,同时携带申请人单位的增值税开票信息及发票收件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