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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路街道社区文化活动中心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建设工程公开招标信息表
报建编号: 2002CN0101 标段号: C01
招标人: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新华路街道办事处
招标人地址: 上海市长宁区法华镇路479号
招标项目名称: 新华路街道社区文化活动中心装修工程
建设地点: 法华镇路453、457弄3号
工程规模描述
  施工工程规模描述
工程概况描述: 路社区文化中心项目位于法华镇路453号、法华镇路457弄3号。改造小型剧场、图书馆、各类社区教育教室、文化(非遗)展示厅、体育活动室、办公及其他配套设施等。
工程总投资: 1952.97万元人民币
本标段建安工程费: 1353.76万元人民币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13507580.34元人民币
施工工期: 180日历天
其他说明: /
投标条件
资质要求:
施工资质要求
第一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二级及其以上
消防设施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二级及其以上
以上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项目负责人资格: 项目负责人必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建筑工程
业绩要求: /
其他要求: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采用投标人筛选:
投标人筛选:

(1) 筛选条件:

(2)投标人在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时,不符合上述筛选条件的,投标人将无法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3)经筛选入围的投标人少于15人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投标人信用分由系统自动比对,以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的信用分为准;行政处罚和行贿犯罪记录要求由投标人在网上递交承诺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获得招标文件方式: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0年12月09日 09时00分到2020年12月13日 16时00分
注意: 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成功后访问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hcpe.cn),登录交易平台在“交易平台--投标项目管理”菜单中查询下载。 < br />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和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钱英 联系电话: 13661746752
公告备注: 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0年12月30日 09时30分
开标地址: 上海市长宁区蒲淞北路65号一楼开标室
投标保证金: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27万元人民币 招标文件工本费: 1000元人民币
同时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介名称: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www.etu365.com
监管部门: 上海市长宁区建筑业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