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堆龙德庆区2020年净土温室(德庆、古荣)EPC总承包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ZQGC20201117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堆龙德庆区2020年净土温室(德庆、古荣)EPC总承包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净土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为山东中慧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文件已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LS2020391。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勘察、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堆龙德庆区2020年净土温室(德庆、古荣)EPC总承包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拉萨市堆龙德庆区。

2.3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选址位于德庆镇邱桑村和古荣镇巴热村两处。德庆乡地块总建筑面积501500㎡。规划新建500栋日光大棚,和附属业务用房、设备用房。贾热村地块总建筑面积501500㎡。规划新建500栋日光大棚,和附属业务用房。园区主入口位于南侧。园区内主要道路宽6米,日光大棚前后间距为4米。每栋日光大棚建筑面积1000㎡,长100米,宽10米,端头设置缓冲房。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2.5招标范围:在经批准的总体规划的基础上,本次招标范围为堆龙德庆区2020年净土温室(德庆、古荣)EPC总承包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包括勘察、设计、施工安装、采购、总承包管理、整体移交、配合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2.5.1堆龙德庆区2020年净土温室(德庆、古荣)EPC总承包建设项目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以及设计的审查等相关手续的办理(第三方设计审查除外);

2.5.2设计范围内物资(设备)采购、运输、保管以及设备的检测、调试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和相关人员培训;

2.5.3设计范围内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堆龙德庆区2020年净土温室(德庆、古荣)EPC总承包建设项目等为达到招标人要求的工程施工

2.5.4 EPC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但不限于EPC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竣工试验、竣工图的审核、联合试运行、竣工验收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2.6 质量要求:

2.6.1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2.6.2工程所有物资(设备)采购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6.3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计划工期:合同总工期480日历天(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2.8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

3.2投标人资质: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本项目相应的EPC总承包能力、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3.3拟派本项目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施工负责人(建造师)须具备建筑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17年以来具有至少1个类似项目的勘察业绩、至少1个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至少1个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类似业绩是指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的勘察业绩、设计业绩、施工业绩或EPC业绩。联合体投标的,根据联合体协议中的责任分工,由联合体成员分别提供业绩。注:所有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合同原件)

3.5近三年(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显示财务状况良好(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

3.6投标人须符合藏建市管函[2013]119号及藏建市管[2011]85号文件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区外企业需在藏备案)。

3.7近三年无重大质量事故和不良记录或有劣绩通报(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

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只接受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作为牵头人组成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的联合体投标,其中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0年12月9日至2020年12月15日登陆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asa.gov.cn)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50.00元,开标现场由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收取,现场开具票据,售后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0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asa.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企业在开标时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对其解密,否则投标单位对该项目的投标无效。

6、发布公告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拉萨日报》上同时发布。

7、其他事项

7.1开标时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带本人身份证到场开标,未到场或身份信息不符按废标处理。

7.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

7.3各投标单位须根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

7.4本项目执行西藏自治区房建和市政《2016定额》正式发行和运用及国务院通知营改增税率的调整。

7.5根据藏建市管【2020】89号文件第二章第九条规定,在我区行政区内承揽政府投资或者政府投资占控股和主导地位的项目,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吸纳西藏籍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在制定招标文件时按照以下原则做好岗位开发:(一)承揽政府投资或政府投资占控股和主导地位的投资项目,建设工程企业应当吸纳西藏籍高校毕业生并就业满1年的至少1人以上;(二)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投资每递增5000万元,吸纳西藏籍高校毕业生就业人数增加1人,就业人数达到20人以上,不再作投资递增要求;(三)工程服务企业服务费单项合同估算价100万元以上的项目,服务费每递增100万元,吸纳西藏籍高校毕业生就业人数增加1人,就业人数达到10人以上,不再作服务费递增要求;(四)鼓励农牧民施工企业积极吸纳西藏籍高校毕业生,并培养其为企业骨干人员。

8、联系方式:

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净土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德庆路6

人:旦增次帕

   话:13308913907

招标代理:山东中慧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西藏拉萨市金珠西路哈达滨河花园东区四排三栋305

人:李先生

   话:15726711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