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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阳县榔坪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阳县榔坪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己由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长发改审批[2019]54号、长发改审批[2020]111号),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招标人为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榔坪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为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建设规模和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榔坪镇乐园村垃圾压缩站位于乐园村,距乐园村集镇约2公里,新建垃圾压缩站,占地面积约1200平方米,按上级要求,本项目分压缩站土建、安装、室外工程、污水处理池、压缩站设备基础信其他项目;榔坪镇沙地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位于沙地村,新建污水 处理设施工,占地500平方米,按要求该项目分为:终端部分,湿地、围墙、绿化、外排井、格栅调节池、污水管网等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2建设地点:榔坪镇乐园秀峰桥湾、沙地村

2.3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2.4工期要求:7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2.6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杜绝发生安全事故。

3、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须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为该投标单位;且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同时该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3.5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6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和质检员)未在在建工程担任相关职务,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7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各1人)不得互相兼任;[施工员、质量员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现场专职安全员上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3.8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须提供202009月至202011月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或其分公司;

3.9投标人的企业信用诚信总分须为80分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人施工类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企业信用诚信总分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施工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B级,企业信用诚信总分计为80分。]

3.10投标人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2本项目不接受被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及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或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注册建造师的投标。

3.13投标人近一年内(招标文件开始发布之日起前推1年)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14投标人近一年内(招标文件开始发布之日起前推1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

3.15投标人2019年纳税等级须为C级及以上等级。

3.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3.1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有可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01209日至2020123190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保证金为9000.00元(大写:玖仟元整),其缴纳方式: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指长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到账时间),通过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1231900分,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本电子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栏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

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长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榔坪镇清江古城264楼开标大厅),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同时携带其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受委托代理人还须携带公司为其缴纳近一期社保证明复印件,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8、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本公告发布的日期为20201209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09、信息发布媒体:《长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changyang.gov.cn/cySite/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榔坪镇人民政府

地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榔坪镇

联系人:秦汉林联系电话:13997709258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西陵区发展大道97

联系人:李庭超

联系电话:15071825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