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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综合医疗大楼暖通工程澄清文件(招标变更)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2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3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0.1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无变更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1、此次招标文件中未对“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做出要求,投标人可根据自愿原则提供本项目参数空调设备生产厂家出具该项目唯一授权书。 2、招标文件所提供变频离心冷水机组的参数(制冷量、功率、Cop、IPLV 等)是根据设计图中所选定的某一品牌产品参数为准。评分标准中关于冷水机主要参数要求完全满足设计参数得 2 分(满分)。本招标文件及清单中所列明或推荐的型号、技术参数、图片及其性能仅起功能配置及技术参数说明作用,并非进行投标限制。投标人可提出替代标准、商标或其他型号,并逐项作出说明,但供应商须保证这些替代的型号、技术参数要实质上等于或优于参考型号及其技术参数要求,以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 3、评分标准中“附属设备部分”第 4 条要求投标人提供 7 名符合 IS09606 标准的焊工证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必须一致)。
递交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