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安县塔山体育场建设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澄清文件(招标变更)
- 招标项目编号:0ZY遵5203242020120001
- 发布日期:2020-12-09 00:00
文件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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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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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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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2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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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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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详见招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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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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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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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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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澄清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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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延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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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后开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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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后开标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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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现将正安县塔山体育场建设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 ”的“3.1”项内容修改为: 3.1本次招标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应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城市道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和建筑工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或联合体;其企业安全管理机构须满足《建筑施工企业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工作的资格和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的“一、资质条件 ”的“1”项内容修改为: 1、本次招标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应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城市道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和建筑工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或联合体;其企业安全管理机构须满足《建筑施工企业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工作的资格和能力。 原定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不变,特此通知!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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