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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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6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9,484,128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YLZHPGFYXSLZ[JS]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投标人: 现对玉林市特殊教育学校改扩建工程-后勤综合楼(项目编号:CJKG2020412G)招标文件作如下更改: 1、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建管〔2019〕26号)中的“二、开标环节在广西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检测、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投标活动时,在开标环节,招标代理机构的招标代理员和投标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进行核验;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等企业拟投入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仅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由招标代理机构的招标代理员通过输入身份证号码查询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企业或拟投入人员状态。”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原规定涉及需要使用诚信卡进行验证的事宜取消,参照上述通知进行招标投标工作。 2、原招标文件中有关“须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现更改为“须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 3、原招标文件有关“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卡号”,现更改为“身份证号”。 4、原招标文件中有关须提供“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复印件,现更改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5、原招标文件中需填写“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卡号,现更改为填写“身份证号”。 6、原招标文件开标环节中,取消核查招标代理员、专职投标员、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原件的内容。 7、原招标文件中建设地点为:“位于玉林市玉州区塘步岭塘铺工业区26号,玉林市特殊教育学校内”现更改为:“位于玉林市玉州区塘铺工业区26号,玉林市特殊教育学校内”。 特此通知。 招 标 人:玉林市特殊教育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20年12月10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