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县人居环境整治(村级污水部分)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秦安县人居环境整治(村级污水部分)项目已由秦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秦发改(2020)31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秦安分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省、市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招标人为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秦安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秦安县人居环境整治(村级污水部分)项目
2.2建设地点:秦安县兴国镇蔚林村、庙咀村,陇城镇易地扶贫搬迁南川安置区、兴丰镇上陈村。
2.3建设内容:
兴国镇庙咀村污水处理站占地面积0.45亩,设计规模30m/d;兴丰镇上陈村污水处理站占地面积0.3亩,设计规模15m/d;处理工艺为AO+生物滤池,兴国庙咀村配套主管网270m、支管网1291m,兴丰镇上陈村配套主管网540、支管网30m,陇城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小区配套主管网1780m、支管网30m,兴国镇蔚林村配套主管网1615m、支管网190m。污水处理工段为格栅集水井(1座)、体化设备(1座,含调节池、缺氧池、好氧池、 沉淀池)、生物滤池(1座)。村级污水处理站附属建筑物为设备间(1间)。
2.4总投资905.3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95.01万元。
2.5资金来源:申请中央、省、市资金
2.6计划工期:2021年2月10日至2021年3月11日,总工期30日历天。
2.7招标范围:经审核批准的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2.8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设一个标段,确定一家施工中标单位。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具有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外省建筑企业需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信息登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4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5 投标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的。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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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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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地点: |
根据天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天市建[2020]21 号文,本项目采用“不 见面”投标方式。各投标人在线参加网上投标开标,具体流程详见《甘肃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线招投标系统使用指南》。 |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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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本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人员资格证等相关证件,投标人须提供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通过扫描二维码核验真伪。若无法提供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复印件,应提供原件。同时须将相关证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导入电子投标文件。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tianshui.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秦安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甘肃昊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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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秦安县兴国镇文化广场写字楼B区4楼 |
地 址: |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 掖路19 号泰生大厦 |
741699 |
邮 编: |
730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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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陈旭亮 |
联 系 人: |
赵斌 |
电 话: |
0938-6526687 |
电 话: |
17752230819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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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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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2月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