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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香江棚户区改造安居小区造价监控单位招标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香江棚户区改造安居小区造价监控单位(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赣开招字[2020]269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香江棚户区改造安居小区经赣开经字〔2020〕316号批准建设,所需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造价监控单位实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1.招标人:赣州满园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招标项目: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香江棚户区改造安居小区造价监控单位招标。

3.工程地址:位于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香江大道北侧、金潭大道东侧

4.项目规模: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香江棚户区改造安居小区新建住宅楼、商业、社区服务、物业管理用房、养老服务用房等主体工程,以及室内外给排水、供电、道路硬化、消防、绿化、强弱电、停车场等配套设施。项目总面积312638.9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230138.9平方米,总投资约 90000万元。

5.本项目总服务费:约211.60万元。

6.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所有专业工程结算审核完成为止。

7.招标范围: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阶段全过程全范围造价监控,清单核查;工程变更及签证的审核;工程洽商;合同争议的鉴定与索赔处理;变更方案;工程造价变化项目的造价测算;进行有关造价指标分析及优化建议 ;工程进度款审核 ;竣工结算审核核对、出具结算报告;造价成本分析;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服务;配合完成相关审核审计及其他有关工作。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足够资产及能力,能有效地履行合同;

2、投标人必须是独立于本项目监理、施工单位之外的第三方机构;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必须应由项目负责人担任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且必须到开标现场签名、按手印,(提供开标前连续六个月当地社保部门有效的证明材料,如本地企业的投标单位则提供江西省线上服务大厅打印的“江西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缴费证明”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即可,或提供网上下载彩色打印的经社保部门电子签章的社保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并附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4、项目负责人必须同时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注:如项目负责人已退休,须提供劳动人事部门办理的退休证及合同原件,但年龄不得超过65岁。注册证书上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5、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业绩:提供至少一个2015年12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当日)止(时间以签订造价监控合同时间为准)承接过(含在监)单项施工合同造价1亿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项目造价监控(或全过程跟踪审计)业绩(如同一项目有多个标段,项目合同金额可进行累加)。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a、造价监控(或全过程跟踪审计)合同;b、经招投标监督部门备案的造价监控(或全过程跟踪审计)中标通知书,若为政府采购项目则提供政府采购代理单位盖章确认的中标通知书(或授标通知书);

备注:以上要求材料除特别注明复印件的外,其他材料均要求开标现场提供原件,否则视为不满足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不得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将其不良行为报相关部门处理。

7、拟派项目人员要求

拟派的项目组人员

序号

职务

(岗位)

人数

资格要求

证明材料

备注

1

项目负责人

1人

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参保职工,具备注册造价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

注册造价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及当地社保部门有效的证明材料评审

注册造价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

2

造价师

≥2人

(1人为现场造价监控代表)

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参保职工,具备注册造价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

注册造价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及当地社保部门有效的证明材料评审

注册造价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

3

造价专业人员

≥3人

(造价现场监控人员1人)

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参保职工,具备建筑工程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文凭或造价员岗位证书,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

凭毕业证书或造价员岗位证书及当地社保部门有效的证明材料评审

拟派造价专业人员提供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毕业证书或造价员岗位证书,需为开标之月前36个月以前的证书,其中造价员岗位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

注:①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全程负责。②所有拟派人员必须提供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如本地企业的投标单位则提供江西省线上服务大厅打印的“江西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缴费证明”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即可,或提供网上下载彩色打印的经社保部门电子签章的社保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造价工程师及造价专业人员从事现场造价监控工作,现场造价监控代表在造价工程师中选派,现场造价监控人员从造价专业人员中选派;造价员岗位也可由造价师担任。以上三个岗位实行一人一岗,项目人员不得在本项目兼任2个及以上职务,否则兼任的第2个及以上的职务不予评审合格。若实际服务期间中标单位人员不能满足要求,中标单位应及时按招标人要求补充相关人员,且不得增加任何费用。以上证明材料除特别注明复印件的外,其他必须提供原件。

注:所有拟派人员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的社保缴纳单位名称需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但凡实行电子证书的地区[其中江西省内的电子证书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行电子证照的复函》(建办市函〔2019〕254号)附件“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电子证照清单”中的为准],电子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拟派管理人员电子证书和电子证书查询网址及查询页面截图,同时开标现场提供加盖公章的拟派管理人员电子证书彩色打印件,视同为证书原件。

9、根据最高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文)及“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资格审查办法”(赣建招(2017)1 号文)第二十一条(五)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10、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资格审查方式及标段申请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投标报名相关事宜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申请时间内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下载招标文件。

五、其他

1、在发出招标文件之后至投标有效期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有义务浏览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发布的本工程相关信息。凡在该网站发布的信息视同已送达投标人。

2、投标人投标文件承诺的资格材料必须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将有关情况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并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3、为有效防范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买标卖标等违法行为的发生,本项目招标特作如下规定,请投标人投标时慎重考虑并严格遵守:

1)实行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核实机制。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信誉、业绩、限制投标、投标拟派项目管理人员及其社保缴纳情况等进行实地考察,对投标文件相关内容的真实性和中标人候选人履约能力进行核实,经核实如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和不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建议相关行政主管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实行投标前承诺和中标后约谈告诫机制。投标前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亲自签订《承诺书》,对不虚假投标、围标串标、买标卖标、人员到岗履职等内容作出书面承诺,否则视为投标资格不合格。中标后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单位副总以上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应亲自到场,对严格兑现投标承诺进行会谈、告诫和签约,必要时招标人将组织人员对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核查其履职能力,否则视为中标候选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4、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工程招投标领域雇黑拥黑、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等黑恶势力。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建设局举报电话0797-8308139,邮箱gchjsc@163.com。

5、根据目前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投标人需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目前仍处于疫情防控期,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标评标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赣建招(2020)2号文)文件规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湖北等重疫区隔离期未满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疑似症状的;四是体(额)温超过37.3℃的。

2)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分别对参与开标人员健康情况开展排查,做好排查登记,不得漏排、瞒报。对未按规定履行排查责任,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3)参加开评标活动的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投标人代表、评标专家等有关人员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投标人代表还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评标专家在开标现场填写),《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由交易中心保存备查。《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4)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招标人、招投标监督机构。

5)现正处于疫情防控时期,若省、市相关部门有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招标单位:赣州满园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

人:刘敏

联系电话: 0797-8682259

 

招标代理机构: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袁明

人:谢艾佳

联系电话:15180258798

 

监督单位: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建设局

监督电话:0797—8308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