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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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6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GXLBZHPGF2020YX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来宾市兴宾区石牙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招标澄清公告(一) 一、项目名称:来宾市兴宾区石牙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 二、招标编号:E4513002881000578001001 三、项目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12月11日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澄清事项 1.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3.2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1-01-11,计划竣工日期:2021-01-13” 更正为:“计划开工日期:2021-01-11(实际开工时间以甲方的开工令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21-04-08”。 2.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2.2投标截止时间:“2020-12-31 10:00”更正为:“2021-01-05 10:00” 。
2020年12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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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