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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峰县老政府大院家属楼等10个老旧小区外立面改造项目代理招标、造价咨询招标(招标公告)

横峰县老政府大院家属楼等10个老旧小区外立面改造

项目代理招标、造价咨询招标公告

 横峰县老政府大院家属楼、火车站家属楼、烽火开发区、交通局院内家属楼、国税局家属楼、农业局片区、塔底村片区、博物馆片区、粮食局家属楼、老自来水厂片区老旧小区外立面改造项目经横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横发改投字[2020]28293031号)文件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工程的代理进行公开招标,根据饶建发【2019177号文件规定,采用报价承诺法(随机抽取方式)选定代理机构。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外埠来赣投标单位在参加开标会时,必须是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供招标服务的企业(提供页面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横峰县老政府大院家属楼、火车站家属楼、烽火开发区、交通局院内家属楼、国税局家属楼、农业局片区、塔底村片区、博物馆片区、粮食局家属楼、老自来水厂片区老旧小区外立面改造项目  

2、建设地点:横峰县城区范围内 

3、建设规模:改造建筑面积共计18.4万平方米。 

4、工程总造价:本项目总投资 3277.65万元,建安工程费用约 2679.95万元。

5、招标范围:设计、施工、监理等全过程代理(含编制预算、招标控制价、要约价)

二、开标会需递交的材料

凡符合以下要求的投标单位均可参加投标。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必须提供下述材料的原件【投标人提供的证件(书)材料一律当场、当时、当众出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1、单位介绍信和法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造价咨询企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4、根据饶建设发【2019179号文件关于印发《上饶市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要求,造价咨询企业应在上饶市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等级A级以上(含A级)为有效造价咨询企业(提供关于上饶市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等级审查意见的公示网上截图)。

5、招标代理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人必须出席开标会,并持相应的证件及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是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还应提供本企业在本工程开标当月前六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以上且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和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

6、业绩材料:企业在开标前36个月内具有工程招标代理和工程造价业绩,工程投资 2600 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达到80%即可)。代理业绩需提供代理合同、代理中标通知书、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提供同一项目2项即可);造价咨询业绩需提供同一项目造价咨询合同、招标控制价文件。

7报价承诺函(详见附件1

8开标时以上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价

各投标人以招标人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精神确定的要约价 11.5 万元进行报价(含编制招标控制价费用,超出或者低于均为无效报价)。

四、公告时间

2020 12  15  日至2020 12 17 日,本项目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横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公告。

五、评标办法:报价承诺法(随机抽取现场摸球)。

六、招标人定于 2020 12   18    9  30  分,在横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号开标大厅)依法进行公开招标,所有参加申请的招标代理公司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持上述证件原件及材料出席本次招标会。

七、开标程序

1、投标单位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签到报名。

2、开标会开始,招标人主持召开开标会,宣布开标会纪律和注意事项。

3、介绍招标人评审委员会组建情况(评审委员会3人由招标人代表组成,具体名单不得介绍)。

4、按投标人签到顺序编号,投标人签到序号即为本次开标会序号。当投标人超过30家时,采用摇号机随机抽取30个备选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超过30个的,所有投标人均作为备选投标人),不排序。未入围30个备选投标人的退场。招标人从备选投标人中随机抽取15个投标人,不排序,剩余的备选投标人作为候补投标人。

当投标人在30家以内时,招标人从投标人中随机抽取15个投标人(如备选投标人不足15个的,则全部入选),不排序。剩余的备选投标人作为候补投标人。

5、查验投标人的投标资料,响应招标公告要求的为有效投标人,未响应的,其投标无效。出现无效投标人的,招标人在候补投标人中再随机抽取并补足15个。

6、有效的投标人少于3个时,招标失败,招标人重新招标。

7、招标人在有效投标人中随机抽取中标人,第一次随机抽取的编号所对应的投标人即为中标人。

8、招标人当场宣布中标人。

9、招标人宣布开标会结束。

八、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人联系。

联系人:王             联系电话:13907035722     

 

 

 

招标人: 横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 12 14

 

 

 

 

 

 

 

 

 

 

 

 

 

 

 

 

 

 

 

 

 

 

 

 

 

 

附件1

报价承诺函

 

 

致:                               (招标人)

一、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招标公告的全部内容,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为投标报价,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二、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按现行国家标准、相关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有关文件要求提供服务;

2)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3)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任何附加条件;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三、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若违反以上承诺,将无条件接受业主单位及有关监督管理部门的调查,并愿意承担取消中标资格等一切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地址: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