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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南区再生水利用及水生态综合修复工程项目代建管理(招标公告)

津南区再生水利用及水生态综合修复工程项目代建管理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津南区再生水利用及水生态综合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天津市津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南发改投资[2020]128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区级财政统筹。招标人为天津市津南区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代理机构为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项目代建管理单位

一、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为整体改善提升津南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对水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恢复河湖生态自净能力,有效截蓄与净化卫南洼周边区域90%以上面源污染水,促进区域水系循环,实现区域内水体的长效治理及水质保持,须实施津南区再生水利用及水生态综合修复工程。本项目实施后,马厂减河主要污染指标稳定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类水标准,提升津南区域断面水质,最终减少入海污染物量,有效支撑天津市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卫南洼生态片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程;(2)马厂减河面源污染控制工程;(3)马厂减河支流污染治理工程;(4)马厂减河水域及缓冲带生态保护修复工程;(5)马厂减河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工程;(6)津沽污水厂尾水再生利用工程。

本次招标范围为津南区再生水利用及水生态综合修复工程项目代建管理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津南区再生水利用及水生态综合修复工程项目代建管理,合同编号:JNZSSSSTZHXFDJ/HT-2020-01。主要工作内容为对从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后至工程竣工验收的建设实施过程进行管理;同时,配合做好上级有关部门(单位)的财务决算、稽查、检查、审计、考核等工作。

二、代建服务期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财务决算及移交之日止。

三、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

2)符合下述1)或2)或3)规定的条件:

1)具有水利工程勘测设计丙级以上(含丙级)、市政工程勘测设计甲级、环境工程专项设计甲级、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市政公用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监理综合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等一项或多项资质以及相应的业绩;

2)是由政府专门设立(或授权)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机构并具有同等规模等级项目的建设管理业绩;

3)是承担过大型水利工程项目法人职责的单位。

3)项目负责人应主持过或参与主持过工程建设或项目管理;

4)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主持过或参与主持过工程建设或项目管理。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2017年~2020年期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6)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受到禁止参加各类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购买招标文件

5.1 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01214日至20201221日,每日9时~1130分,1430分~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5.2 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电汇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合同编号等信息可简写),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天津分行浦惠支行

行号:310110000056

账号:77050154740004206

5.3 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资质证书(如有)复印件、类似项目合同复印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的扫描件。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上述材料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417926550@qq.com,并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联系方式:022-25295869

5.4 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购买,招标代理机构以电子文件方式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的电子邮箱。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后3天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现场踏勘

招标人定于2020122209时在天津市津南区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天津市津南区津沽路59号)集合组织踏勘现场,踏勘过程中应做好相应防疫措施。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七、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少于20日,地点: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场所,具体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根据项目投标情况和天津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提前3日另行通知。

7.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wfwb.tj.gov.cn)、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www.tsjj.com.cn)发布。

九、联系方式

   人:天津市津南区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津南区津沽路59

   人:刘艳

     话:02228510686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天大科技园B2

电子信箱:18202212364@163.com

     人:朱晓波、王银伟

       话:18202212364022-25295869

       期:20201214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务局

受理负责人:张磐

电话:58792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