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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东县佛罗镇佛罗溪生态治理工程(EPC总承包)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0-12-15 16:3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东县佛罗镇佛罗溪生态治理工程(EPC总承包)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编号:hizw20201215004)已由乐东黎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乐发审研字【2020】25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乐东黎族自治县水务项目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乐东县佛罗镇境内
2.2项目内容及规模:本次河道治理段范围为佛罗溪赖元村至丹村港出海口段,治理河道总长13.5km。项目建设内容如下: (1)水质提升工程:在检测断面上游k8+800和 K8+050处建设两座曝气增氧池并配套太阳能曝气增氧机10台、配套净化堰 (台 )10座并布设32台太阳能曝气增氧机,沿佛罗溪从上游至下游布设10座滚水坝,沿新建河堤两侧修建植草沟,从而有效地削减污染负荷、改善水体的黑臭程度,达到提升水质的目的。 (2)河道疏浚与堤岸治理工程:对佛罗溪从丹村港出海口至上游赖元村13.5km治理范围内河道进行疏浚,河道两岸按不同地段设计断面开展生态边坡治理,在绿道兼巡河路及田间道上布设 60座排水涵,重建泵站1座及灌溉渠道340m、新建排水沟3条共 665m,从而到达提高排涝能力,实现堤岸生态治理的目标。 (3)生态修复工程:在完成水质提升和河道疏浚与堤岸治理工程的基础上,采用“一带两岸、点面结合”的布局规划结构,整治河段长13.5km,设计红线内景观总面积约105.35万㎡,其中:绿化面积约14.25万㎡,水域面积约50.75万㎡;绿道兼巡河路约2.11km(宽度5.0m),田间道约2.27km(宽度3.5m),河道配套设施 (标示牌、警示牌);绿化给水系统一套 (兼有绿化浇水及路面冲洗功能),以湿地为点,以河道为带,有机结合实现流域的生态修复。。招标控制价42,988,300元。
2.3计划 工期(服务期):27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
标段1: 标段名称: 乐东县佛罗镇佛罗溪生态治理工程(EPC总承包)项目(二次招标);标段编号: hizw20201215004001;标段类型: 其他;控制价:42988300.0000
2.5招标范围:
标段1:采用EPC方式,按照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建设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工程勘察(含工程测量)、初步设计与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编制、工程设备及材料的采购、施工图及其变更范围内的全部施工、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内的修复等工作。
2.6质量要求:
标段1: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规范和标准及政府相关部门审查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或以上资质,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联合体。(施工单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2)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3)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4)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3.2 标段1: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以符合资质的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不应超过3家;(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投标单位(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并打印信息平台生成的诚信档案手册,施工单位信息内容含项目名称、项目地址、驻派的项目班子关键岗位人员等投标项目信息。(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20年12月16日 08时30分2020年12月22日 17时30分,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下载招标文件。
4.2 标段1(标段名称:乐东县佛罗镇佛罗溪生态治理工程(EPC总承包)项目(二次招标)):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提供选择 不含 图纸),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500,000元。
5.投标文件和保证金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1-5 8:30:00 ,地点为: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207开标室。(适用于现场递交)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1-5 8:30:00 。投标人应当通过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上传。(适用于网络递交)
5.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2021-1-5 8:30:00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网上支付或线下银行转账支付、银行保函支付,支付地址:http://zw.hainan.gov.cn/ggzy/。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等媒介上发布。
7.其他
7.1投标人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企业信息管理系(http://zw.hainan.gov.cn/ggzy/)中登记企业信息 , 然后登陆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zw.hainan.gov.cn/ggzy/)下载,查看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
7.2电子标(招标文件后缀名.GZBS):必须使用最新版本的电子投标工具(在http://zw.hainan.gov.cn/ggzy/ggzy/xgrjxz/index.jhtml下载投标工具)制作电子版的投标文件;
非电子标(招标文件后缀名不是.GZBS):必须使用电子签章工具(在http://zw.hainan.gov.cn/ggzy/ggzy/xgrjxz/index.jhtml下载签章工具)对PD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盖章(使用WinRAR对PDF格式的标书加密压缩);
7.3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书——(电子标:投标书为GTBS格式;非电子标:投标书需上传PDF加密压缩的rar格式);
7.4开标的时候必须携带加密锁(CA数字认证锁)和光盘、U盘拷贝的电子版投标书。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乐东黎族自治县水务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 海南简一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 乐东黎族白治县抱由镇 地              址: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龙昆南路80号新大洲大厦9层904房
联系人: 周能 联     系     人: 陈工
电   话: 0898-63222165 电              话: 0898-653277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