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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9呼和浩特至凉城高速公路(呼和浩特段)施工图勘察设计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呼公资交字[2020]-交通-公开-002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29呼和浩特至凉城高速公路(呼和浩特段)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S29呼和浩特至凉城高速公路(呼和浩特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基础字〔2020119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自治区补助、地方政府自筹,出资比例为自治区补助建安费的70%、其余资金由地方政府自筹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路线总体呈西北至东南走向,项目起点位于G5901绕城高速金河枢纽互通,向南与G59呼北高速共线4.3公里,在G59呼北高速K5+575处利用黄金大道分离立交桥设达赖营枢纽互通,经沙良物流园、黄合少镇、巨丰砖厂、朱亥村、老丈窑村,终点顺接呼乌交界已建成的呼凉丰一级公路。路线全长28.744公里,其中新建24.444公里,与G59呼北高速共线4.3公里。全线设置互通立交4处,其中,原位利用起点金河枢纽互通,在达赖营村、沙良物流园区、黄合少镇分别设置互通立交1处。全线设大桥1座、中桥1座、小桥1座,全线设养护工区1处,设收费站1处。

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100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宽26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

2.2勘察设计周期

本项目所在区域地势平坦、路线里程相对较短,施工图勘察设计周期为50天。

2.3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情况详见下表: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起讫桩号

主要工程规模

招标范围

呼公资交字[2020]-交通-公开-0024-01

S29呼和浩特至凉城高速公路(呼和浩特段)施工图勘察设计

K0+000K28+743.739

28.744km

工程范围:主体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环境保护与景观设计含在主体工程中)、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主要包括管理养护设施、监控设施、通信设施、收费设施、供配电设施、照明设施、房建设施以及服务设施)等的勘察设计;

阶段范围:详细勘察、施工图设计;

工作范围: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如有),编制设计文件、编制设计预算、提供技术交底、招标配合(分标段招标图纸、招标工程量清单、标段预算、技术规范、计量规则、参考资料等的编制)、施工配合、参加交工验收、参加竣工验收等后续工作和发包人委托的其他服务。

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规定的其它所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业绩要求,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公告附件。

1)具有国内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以下三种勘察资质中任意一种情形

①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②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甲级资质;

③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物探测试检测监测)、水文地质勘察)甲级资质。

3)具有以下三种设计资质中任意一种情形:

①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或同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资质、工程设计轻型钢结构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或同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资质、工程设计轻型钢结构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勘察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勘察设计企业)。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受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委托承担本项目两阶段勘察设计审查技术咨询的单位(北京中交京华公路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和受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局委托承担本项目勘察设计咨询服务的单位(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得参加投标。

4. 技术成果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详见公告附件。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获取网址: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ggzy.huhhot.gov.cn)。

6.2 获取时间:20201216日至2020122317:0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6.3 获取方式:在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通过在线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方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图纸文件的领取方式详见招标文件下载页面。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

6.4 招标文件(含图纸)售价:每标段每套人民币1000售后不退。

注:已进入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诚信信息库的企业可在业务系统内获取招标文件,没有入库的企业须办理入库手续方可获取。诚信库办理流程详见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ggzy.huhhot.gov.cn联合体投标的,获取招标文件时,仅需联合体牵头办理入库手续;编制投标文件时,联合体各成员均需办理入库手续

6.5 获取招标文件阶段招标人在交易系统中不对资质进行审核,投标人应自行确认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质最低要求,否则出现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资格审查结论以评标时资格后审结果为准。

7.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 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7.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1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递交地点:将由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加密投标文件(*.hhhtTF)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时间以最后一次上传成功时间为准)上传至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http://ggzy.huhhot.gov.cn/hshy )“上传投标文件”处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

7.3 逾期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呼和浩特不见面开标大厅并签到(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如投标人因未能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在规定时间(自解密开始起10分钟)内解密的,视为其撤销投标文件。

7.4 递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需递交10万元/标段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形式:网银转账、银行电汇或电子保函

7.5 资格审查

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即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审查时间: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核。

审查地点: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七楼评标室。

审查资料:资格审查时,投标人资质、业绩等投标人须知第3.5款要求上传至诚信信息库的资料,通过电子投标文件链接至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信息库资料进行查看,不需携带原件。电子投标文件中项目负责人所附资料的复印件必须与投标截止时间前录入诚信信息库内的资料信息一致。

7.6 为贯彻落实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要求,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和流动,所以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形式开标。开标时,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当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呼和浩特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122.112.246.33/BidOpening)在线参加开标会议,完成远程签到、解密、查看唱标、确认报价、异议澄清等交互环节。登录时使用呼和浩特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 CA 锁。

7.7 不见面开标相关操作手册可以进入“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http://ggzy.huhhot.gov.cn)—下载中心—使用手册”栏目下载查看,请及时关注。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1)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2)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3)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

4)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

5)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http://jtyst.nmg.gov.cn

6)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ggzy.huhhot.gov.cn

9. 招标文件关键内容的公开

本项目招标文件关键内容在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http://jtyst.nmg.gov.cn)作为招标公告附件进行公开,公开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结束。

10.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机场高速辅道126

    0471-2212159

邮政010010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机场高速辅道126

    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山社区彩田路2010号中深花园A1001100310051006100810101012

邮政编码:010010

邮政编码:518033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 系 人:袁先生

    话:0471-2212197

    话:0471-627216017704885568

 

    真:0471-6272160

 

电子邮箱:hxewec@163.com

 

2020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