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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阳县人民法院附属工程项目澄清文件(招标变更)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2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8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4,327,683.53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综合评标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绥阳县人民法院附属工程项目(施工)招标 澄清通知2 致所有潜在投标人: 1、原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4461529.41元。投标成本警戒线为:4327683.53元 。 2、现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4327683.53元。投标成本警戒线为:3981468.85元。 3、原开标时间2020年12月16日13:30,现更改为2020年12月31日13:30分。 2020年12月15日
递交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