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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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2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8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327,683.53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标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绥阳县人民法院附属工程项目(施工)招标 澄清通知2 致所有潜在投标人: 1、原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4461529.41元。投标成本警戒线为:4327683.53元 。 2、现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4327683.53元。投标成本警戒线为:3981468.85元。 3、原开标时间2020年12月16日13:30,现更改为2020年12月31日13:30分。 2020年12月15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