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赣综招字〔2020〕第05号
一、招标项目概况
1、招标人:赣州保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2、项目名称:赣州综合保税区B-10地块6#、8#厂房建设工程检测项目。
3、工程地址:位于赣州综合保税区B-10地块。
4、项目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约7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5万平方米标准厂房,以及室内外给排水、供电、 道路硬化、消防、绿化、强弱电、停车场等配套设施。施工现场、交通运输情况及自然地理条件由投标人自行现场勘察,项目总投资约9000万元。检测费用约100万元。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企业专项债券资金。
7、检测工期:接到招标人通知后24小时内进场检测 ,路基压实度和主体结构现场检测等能现场提供检测数据的必须在现场提供初步检测结果。现场检测工作完成后七天内提交检测报告。
8、招标范围:赣州综合保税区B-10地块6#、8#厂房建设工程检测项目包括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常规材料送检及配套市政工程检测等所有涉及本项目的检测工作内容。
9、质量要求:按设计的施工图纸、已完工的工程内容及国家现行的检测规范和标准进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满足质量检测标准要求,出具国家及江西省地方相关部门认可的检测报告,所有检测工作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文件要求。
二、对投标人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营业执照)。
2、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
(2)投标申请人须取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认定证书(CMA),资质认定证书上的检测能力应包含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所有检测工作内容。
3、外省来赣投标单位开标时还应按江西省住房和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好有效的企业信息登记,投标人及本项目拟派检测人员应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中可以查询,并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打印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注:外省来赣投标单位在原“江西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中已登记的信息数据将迁移至“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并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予以公布,无需重新登记。具体详见《关于启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赣建审批[2020]4号文)。否则,视为投标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
4、被列入赣州市政府投资工程限制投标承包商(黑名单)且尚处在限制投标期限内的投标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5、投标人6个月内被我市及我市任何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作出限制投标资格行政处罚(或暂停投标通报)的企业(还在限制期内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中标的中标无效。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是指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其他要求:
(1)中标检测单位必须在中标公示之日起15天内确保根据赣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纳入赣州市检测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确保所有设备、软件等与监管系统平台互联互通(包含见证取样检测设备),否则招标人有权选择排序次之者中标(以此类推)或重新招标,同时将有关情况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中标检测单位必须在中标公示之日起15天内在赣州市中心城区(章贡区、开发区、南康区、赣县区)依照法律、法规设立满足本项目所有检测工作的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根据工程进度开展各项检测工作,并及时出具合格、有效的检测报告。若因中标检测单位未及时办理相关合法手续无法开展检测工作导致施工进度延误的,每延误一天罚款3000元,延误超过五天以上(不含五天)或者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未按要求设立的,招标人有权选择排序次之者中标(以此类推)或重新招标。检测单位设立的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必须符合国家认监委《关于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若干意见》(国认实[2015]49号)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若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有更新的,以最新的文件为准。
(3)桩基检测方式采用荷载检测方式。
(4)本工程的检测范围应包含甲供材料的常规材料检测及按规定应当检测的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凡符合上述要求的,且有意参加本工程检测投标的检测企业,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电子CA锁自行前往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报名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1年1月13日上午09:30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详见当日五楼告示牌)
五、其他
1、本工程招标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发布、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已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短时间,招标人将投标报名、招标文件下载的截止时间延迟到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参加投标时,应自行考虑是否具有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招标人不承担由此而带来的一切责任,对在招标文件规定答疑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疑问也不再进行答复,视为潜在投标人充分理解本招标文件。
2、如因招标人原因而引起招标活动时间变动,招标人将在赣州市人民政府网及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发布。
3、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工程招投标领域雇黑佣黑,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等黑恶势力。赣州综合保税区建设局:0797-8108837。
4、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防控要求按照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标评标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赣建招[2020]2号文)及“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服务指南”文件规定执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人:赣州保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卫东
地址:综合保税区监管服务大楼六楼
联系人:李昕
电话:0797-7311637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大京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晓金
地址:赣州市客家大道11号丽枫酒店3楼
联系人:李秦
电话:0797-8224848
招标监督单位:赣州综合保税区建设局
受理投诉电话:0797-8108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