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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泸西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项目监理招标(招标公告)

云南省泸西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云南省泸西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项目监理招标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1375.28万元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土地整理及地质灾害工程 工程类型: 监理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泸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0-12-23 14:00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0-12-30 17:30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 经办人: 孙先生
办公电话: 0873-6651707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理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 普疆
办公电话: 18314465575 移动电话: 18314465575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2527202000032001001
标段名称: 云南省泸西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项目监理招标-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0-12-30 17: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1-01-25 14:30
开标地点: 开标室1(泸西县)
开标方式: 现场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见招标文件
标段合同估算价: 57.40605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本项目全过程监理服务。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计划监理工期(日历天):
计划工期(日历天):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拟派项目总监最低资格等级:
拟派项目总监专业: 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持有建设部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须注册在本单位,近3年(2017年1月至今)至少担任过一项国土部门的土地整治项目/矿山恢复治理项目/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或生态修复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并提供证明材料。
其他: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本次监理招标资格要求申请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业绩要求:近3年(2017年1月至今)应至少完成过2项及2项以上国土部门的土地整治项目/矿山恢复治理项目/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或生态修复工程项目业绩,投标单位的业绩招标人需复核真实性。
4.信誉要求:申请人近3年(2017年-2019年)没有在监理合同履约方面介入诉讼案件并败诉;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近三年(2017、2018、2019年度)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
6.项目总监: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持有建设部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须注册在本单位,近3年(2017年1月至今)至少担任过一项国土部门的土地整治项目/矿山恢复治理项目/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或生态修复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并提供证明材料。总监理工程师的业绩招标人需复核真实性。
注:总监业绩证明材料须能够反映总监理工程师,否则不予认可。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其它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目前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该网站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
投标保证金金额: 0.5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1-01-25 14:3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pdf2020-12-22 16:11:36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说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