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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山林场通硬化路项目A1标段、A2标段、A3标段(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2020-HCSG-11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山林场通硬化路项目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黑交发【2020】138号文件关于《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调整下达2020年一般公路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资金及地方配套。招标人为尚志市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尚志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华山林场通硬化路项目

2.2建设地点:尚志市境内,起点为绥满公路,终点为华山林场。

2.3建设规模:本项目全长38.26公里,路基宽5.0m,路面宽3.5m,水泥混凝土路面。具体以清单和图纸为准。

2.4计划工期:总工期204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4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10月30日。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6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工程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

2.7安全目标:满足国家、交通运输部、黑龙江省相关规定及安全生产无责任事故。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三个合同段,A1标段:K0+000-K15+000、最高投标限价为7617888.00元;A2标段:K15+000-K29+820、最高投标限价为7702768.00元;A3标段(K29+820-K38+260)、最高投标限价为4070177.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无不良业绩,且满足以下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施工能力的企业。

(1)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或“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施工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投标人须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扫描件或加盖印章的复印件)。

(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7年12月1日-2020年12月1日)每一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每年的审计报告)。

(3)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要求

①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且为投标人在职人员并提供近半年(2020年6月-2020年11月)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哈尔滨市企业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外省、市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如在网上查询不到相关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

②项目总工: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且为投标人在职人员须提供近半年(2020年6月-2020年11月)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哈尔滨市企业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外省、市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如在网上查询不到相关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

(4)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http://www.hljjt.gov.cn/)2019年度公路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http://www.mot.gov.cn/)2018年度全国公路从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中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施工单位提出的投标申请;

②投标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公告发布之后在"信用中国"网址上查询的结果为准,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③投标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公告发布之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结果为准,如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日期必须是本公告发布之日后)。

④投标人须提供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格式自拟),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⑤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在合同中违约、被驱逐出现场、亦不曾因任何原因而被废除合同,如有不良纪录,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次招标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投标文件采用双信封形式进行,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下载时间为2020年12月24日00时至2020年12月29日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套(含图纸)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以及报价投标文件邮件递交的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线上(第一信封)的递交工作。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电子投标文件线上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1月13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信封),第二信封不能线上递交,否则投标无效。

重要说明:投标人在交易平台只需上传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PDF版),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平台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如需填报价请用文字“报价见第二信封” 或者“0”代替。

5.3由于疫情期间,减少人员聚集,本项目报价投标文件(第二信封)不举行现场开标。各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报价投标文件(第二信封)PDF版发送至指定邮箱。报价投标文件(第二信封)邮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1月13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0时30分至11时00分将第二信封(报价投标文件(PDF版))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指定的专用邮箱(DSY8868@126.com),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邮箱的报价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5.4开标时间:2021年01月13日09时00分。

报价投标文件(第二信封)开启时间为:第一信封评审结束,由招标人和监督人及代理公司人员共同登录指定邮箱下载(报价投标文件(PDF版))。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尚志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股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3936600213

招 标 人:尚志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尚志市尚志大街364号

联 系 人: 周工

电   话: 0451-53336598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执 行 机  构: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民福路41号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451-51701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