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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平县人民医院迁建建设项目附属设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平县人民医院迁建建设项目附属设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金平县人民医院迁建建设项目附属设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本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约5562.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688.1平方米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房屋建筑工程 工程类型: 其他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金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0-12-24 08:00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0-12-30 17:30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经办人: 邹师
办公电话: 18887340790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国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经办人: 彭廷韦
办公电话: 18787364509 移动电话: 18787364509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2530202000031001001
标段名称: 金平县人民医院迁建建设项目附属设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0-12-30 17: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1-01-13 09:00
开标地点: 开标室1(金平县)
开标方式: 现场开标、网上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见招标文件
标段合同估算价: 236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金平县人民医院迁建建设项目附属设施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材料设备采购及施工总承包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金平县二级路入口处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为3个,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三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要求联合体的牵头人为施工单位,其资质等级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的资质独立法人,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由施工单位派出;一成员承担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并应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含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勘察项目负责人由勘察单位派出;一成员承担本工程的设计工作,并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资质(含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设计项目负责人由设计单位派出。其他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员和安全管理员由施工单位派出; ②联合体各方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事业独立法人资格; ③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④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⑤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资质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能力,能从事资质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3.1.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联合体,并同时具有:
勘察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项目负责人资格: 勘察:项目勘察负责人要求需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证书;
设计: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且注册在本单位。
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具有贰级(含贰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注册在本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业绩要求: ①勘察单位业绩:2018年至今完成过1项类似工程勘察项目业绩;
②设计单位业绩:2018年至今投标人作为总包单位或联合体成员单位承接过1项总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的类似设计业绩;
③施工企业业绩:2018年至今承建过1项单项合同总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类似建筑工程业绩。(注:如有新成立企业在近三年内无业绩的,须提供书面说明,此项要求不列入废标条款);业绩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业主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业绩必须真实有效,一旦发现资料造假,则作废标处理,并提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其他: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为3个,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三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要求联合体的牵头人为施工单位,其资质等级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的资质独立法人,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由施工单位派出;一成员承担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并应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含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勘察项目负责人由勘察单位派出;一成员承担本工程的设计工作,并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资质(含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设计项目负责人由设计单位派出。其他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员和安全管理员由施工单位派出;
②联合体各方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事业独立法人资格;
③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④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⑤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险单
投标保证金金额: 10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1-01-13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公告(1).pdf2020-12-23 15:10:22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说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