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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档案馆综合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临沧市档案馆综合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投标邀请书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临沧市档案馆综合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0.0% 贷款 0.0% 外资 0.0%
建设规模: 本次招标计划总投资约155.09万元,详见本项目拦标价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房屋建筑工程 工程类型: 施工
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0-12-25 09:00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0-12-31 18:00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临沧市档案馆 经办人: 康永生
办公电话: 18388854507
招标代理机构: 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 杨文超
办公电话: 13988352055 移动电话: 13988352055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0900202000117001001
标段名称: 临沧市档案馆综合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1-01-14 09:00
开标地点: 开标厅3(市本级拍卖厅)
开标方式: 网上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见招标文件
标段合同估算价: 155.09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建设地上三层,钢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559.68平方米,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临沧市临翔区迎宾路130号。
计划工期(日历天):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
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二等级注册建造师;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在今后实施过程中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作任何更换,必须长驻施工现场。
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工程师职称;
财务要求:2018至2019(年份要求)有效的财务报表。
企业业绩要求:近年(2017年至今)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合同金额为100万元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注:2017年1月至今,新注册的建筑公司不需要提供企业业绩和财务报表(以资质证书发证时间为准)。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年(2017年至今)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合同金额为100万元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注:2017年1月至今,新注册的建筑公司不需要项目负责人业绩(以资质证书时间为准);2017年1月至今新注册的项目经理或在此期间转入公司的项目经理无需提供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
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详见招标文件。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二等级注册建造师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建筑工程专业
其他: 投标人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申请人在过去三年中(2017年至今)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驱逐,或因申请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没有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不得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其他失信、不良行为记录,以查询“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申请人还需提供:1.中标后对农民工工资进行分账管理按月支付的承诺;
信誉要求:(1)诉讼及仲裁情况:由投标企业提供相关材料;(2)不良行为记录:由投标企业提供相关材料;(3)合同履约率:100%
1、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需满足本项目施工要求。
2、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质检员必须与中标后派住现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质检员一致,如果中标后派住现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质检员有任何一位不一致,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要求投标人其他资格的应详细明确,且不得违反相关规定和强制性条款)。
详见招标文件。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电子保函,电子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1.5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1-01-14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住建公告发布表.pdf2020-12-24 16:54:11
2博超.pdf2020-12-24 17:09:51
3宏福.pdf2020-12-24 17:10:09
4颖博.pdf2020-12-24 17:10:25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说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