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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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300万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47,105,864.19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关于“C4片区土石方平场工程(第二次)”答疑 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C4片区土石方平场工程(第二次)答疑内容如下: 问1:本项目是一个单独的土石方平场项目,按招标文件招标范围描述并结合图纸清单来看,涉及内容就是简单的挖、填、运,土方平场,工程内容简单。而招标文件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满足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0万元及以上或在其他工程中,能体现出土石方工程部分的金额在10000万元及以上,并且必须要项目经理带业绩。据我单位了解,只有少量投标单位能完全满足此项业绩要求,是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为某特定投标单位量身定做,强烈要求招标人取消项目经理带业绩要求,给广大投标单位一个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答:本工程业绩是根据《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建设工程分类标准》(GB/T 50841-2013)设置。 问2:本项目业绩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满足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0万元及以上或在其他工程中,能体现出土石方工程部分的金额在10000万元及以上。我单位想参与本次投标,业绩为土石方带边坡治理业绩。项目中标价及签约合同价均能满足本项目业绩金额要求,但实际就是土方施工过程中,仅对边坡进行做支护处理,防止塌方,但是合同协议书并没有单独体现土石方工程部分的金额在10000万元及以上,请问此类土石方及边坡治理工程业绩能否满足本次投标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3:(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已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做出项目经理到岗履职的承诺(自行承诺拟派项目经理中标后只能在本项目任职,签订合同时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经理一致,并满足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相关要求。不能按承诺到岗履约的,按合同相关条款处罚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和未被禁标的承诺(自行承诺拟派项目经理未被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若被暂停且参加投标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重庆创新经济走廊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公司:重庆江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5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