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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林市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二标段(招标公告)

海林市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二标段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林市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二标段,项目编号T2300000001000320已由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黑农厅函〔2020900关于印发黑龙江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规划储备指导意见》文件批复,招标人为海林市农业开发服务中心,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海林市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二标段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海林市(横道镇、新安镇、海林镇、长汀镇等)

2.3 设计任务:工作任务包括项目勘察、初步设计(概算、设计图)、施工图、预算书、工程量清单、年度实施计划、竣工图,施工时派驻设计代表并协助建设单位迎接相关检查及各阶段验收等工作。

2.4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以省厅下达计划为准进行设计。

2.6设计标准:项目设计标准按《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和相关行业规范要求。

2.7招标控制价:以最终项目批复金额95%为控制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同时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3.2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内(201711日起-20191231日止)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

3.3本次招标各个标段不可兼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3.4.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4.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4.3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4.4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4.5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4.6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4.7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3.4.8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3.4.9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3.4.10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4.11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4.12 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4.13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14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15 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5项目采取投标资格后审,符合投标条件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投标人网上报名需要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开标时,如果投标人未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其投标无效。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58.199.11:8605/)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012300930分到202101050930(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下载。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012909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统一组织踏勘现场,踏勘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 开标方式

8.1本项目采用线上开标

8.2开标时间:202101290900

8.3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58.199.11:8605/上发布

10、其他

10.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认为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后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或弄虚作假投标的,或者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或者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2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牡丹江市德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

11.联系方式

人:海林市农业开发服务中心

     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海林市子荣街

人:先生

     话: 15214626999

 

招标代理机构:牡丹江市德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江南开发区领秀城西侧门市

   编:157000

人:先生

   话:0453-6253009

电子邮件mdjsdxztb@126.com

   :2020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