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
|||||||||||||||||||||||||||||
一、招标条件 | |||||||||||||||||||||||||||||
包头市东河区城市品质提升西五街街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代码2020-150202-78-01-030659已经由招投标监督管理相关部门备案。招标人为包头市北梁棚户区改造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已经由包头市东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批复、核准、备案 ,批文名称、文号东发改审批字[2020]39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资格后审的方式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东河区环城路以南,西河东路以东,巴彦塔拉大街以北,公园路以西的西五社区及公园路社区内及周边 2.立项批文:包头市东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包头市东河区城市品质提升西五街街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东发改审批字[2020]39号 3.工程规模:本项目改造建设内容涉及包头市东河区西五社区、公园路社区小 区内部分小区的基础设施改造、街区配套设施整改提升及西河路、体育场南路、西河路部分路段等内容,改造小区占地面积约 146000 ㎡,约 219 亩。街区的基础设施改造:包括街区的地下排水管网、供热二次网、电力通信设施、燃气设施、安防设施、道路硬化(小区内部道路及西河路、体育场南路、西河路部分路段)、无障碍通道、迎街店招牌匾(改造社区周边及西河路、体育场南路、西河路改造路段两旁)、老旧凉房拆除、广告橱窗、围墙、房屋修缮等内容。 街区配套设施整改提升:街区公共文化设施、公共环境、体育设施、停车交通、医疗养老、生活服务、社区 VI 识别系统等设施的建设配套。 4.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行业资质·市政·市政丙级](含)以上或者[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并且[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或者[注册二级结构工程师](含)以上或者[注册二级建筑师](含)以上 3.其它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证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且同时具有以下资质: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热力工程、道路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 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 ①项目负责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本企业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②设计负责人: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师;以上两者不得相互兼任,且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注册单位应与投标单位保持一致。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在建项目任职。 3、本项目接受由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
|||||||||||||||||||||||||||||
四、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时间 | |||||||||||||||||||||||||||||
1.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1月18日 09时30分 2.现场投标地点: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东侧市检察院北) 3.递交网站:http://www.btggzyjy.cn/TPBidder |
|||||||||||||||||||||||||||||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20年12月28日至2021年01月02日
2.领取网站:http://www.btggzyjy.cn/TPBidder | |||||||||||||||||||||||||||||
六、其他说明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1.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2.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3.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btggzyjy.cn)、4.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屏 。上发布 | |||||||||||||||||||||||||||||
八、联系方式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