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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供水一体化(川店镇供水工程)EPC(JZSJ-202012SZ-090001001)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城乡供水一体化(川店镇供水工程)EPC(JZSJ-202012SZ-090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ZSJ-202012SZ-090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乡供水一体化(川店镇供水工程)EPC已由荆州市荆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020-421003-46-03-04733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荆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荆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楚元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荆州区川店镇
建设规模:本次招标为城乡供水一体化(川店镇供水工程)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城乡供水一体化(川店镇供水工程) 范围内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直至项目移交的全过程,包括项目过程中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的控制以及过程中相关手续的办理
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合同估算价:3492.60万元
  2.3其他:招标人承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且未动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该项目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该项目投标人设计资质应不低于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乙级资质,施工资质应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7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 城市供水工程EPC至少一项(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财务要求:拥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度至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书。 (4)信誉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人员要求:项目管理班子配备表见附录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数不超过2家;如组成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一方必须为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成员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设计、施工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根据省住建厅(鄂建文【2015】83号)规定,投标人的资质资格相关信息一律以一体化平台数据为准;因在工程建设活动中违法违规受到相关监管部门不良记录或暂停执业,并在警示或整改期间的企业和人员不得参与投标(提供网页打印件加盖公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0年12月29日至2021年01月0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01月26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jzggzy.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荆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湖北楚元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荆州市南湖路 9 号
地址:
荆州市北京西路307号
邮编:
434000
邮编:
434000
联系人:
朱开仁
联系人:
许周
电话:
13872228810
电话:
13697159967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0年12月28日
附录:

人员要求:项目管理班子配备表如下:

岗位

人员

要求

持证上岗要求

项目经理

1名

应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类别注册监理工程师),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且未同时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

1

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给水排水工程),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施工负责人

1名

市政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

建筑设计专业负责人

1

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

结构设计专业负责人

1

一级国家注册结构工程师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

1

具有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给水排水工程)证书

电气设备专业负责人

1

具有相应专业的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证书

造价编制负责人

1

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总计

8名

 

说明:1)投标人拟派出的上述人员应为投标人在职员工,须附上其注册执业证书、身份证等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所在单位以注册证书或社保证明为准。注册执业证书未体现单位还需附上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附上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交社保费(在投标截止期之前的三个月内出具的且自出具当日之前缴费时间连续六个月以上的)的证明书,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2)在评标时仅对项目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建筑设计专业负责人、结构设计专业负责人、给排水专业负责人、电气设备专业负责人、造价编制负责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评审。项目部其他人员在资格审查阶段无需提交相应证明文件。投标人在中标后应安排上述配备的项目部人员到位并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个日历天内将项目部人员配备表及所配备人员的资历证明等文件提交给招标人核查,如有发现弄虚作假或承诺不实,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并可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3)所复印件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4)上述人员中,除明确可兼任外,其余人员须一人一岗制,不得兼任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