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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210线巴彦温都尔至巴拉奇如德段公路养护机械设备采购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省道210线巴彦温都尔至巴拉奇如德段公路养护机械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1504000001000882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道210线巴彦温都尔至巴拉奇如德段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道210线巴彦温都尔至巴拉奇如德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基础字﹝20151611文件批准建设,两阶段初步设计已由赤峰市交通运输局《赤峰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省道210线巴彦温都尔至巴拉奇如德段公路两阶段初步设计的批复》赤交发﹝2015598文件批复,两阶段施工图设计已由赤峰市交通运输局《赤峰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省道210线巴彦温都尔至巴垃奇如德段公路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赤交发﹝2016181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省道210线巴彦温都尔至巴垃奇如德段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阿鲁科尔沁旗公路管护和运输保障中心,招标代理为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设备采购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合同包划分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起点位于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巴彦温都尔苏木东北沙巴日台嘎查,起点桩号K178+400,与拟建省道210线格日朝鲁至沙巴日台段公路相接,路线沿北南方向经巴彦温都尔苏木河岸东、罕苏木、坤都、巴彦花、新民至天山镇东北K284+826.25(与G5511交叉处)。本段道路长约107.3公里,除巴彦温都尔至罕苏木北段,沿河东岸改线外其余路段尽量利用旧路布线,局部路段调整平面线形,改建二级公路;路线完全改线3处,分别为巴彦温都尔北和日木嘎查至罕苏木北改线29公里、坤都改线2.5公里,新民改线8.126公里,改线长度为39.626公里

G5511(天山镇北)至国道303线(天山镇南)段考虑避让天山镇区,本项目沿天山镇东侧布线,新辟线位至天山镇兴隆堡村北,与国道303线交叉处。本段道路连接G5511G303,综合考虑3条国省干线的交通转换及天山镇城市交通,本段道路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增设慢车道,路段长10.57公里。与G5511(原省际通道)交叉采用平交处理,待G5511级改造为高速公路时改建互通立交。与国道303线交叉采用平面交叉。为了满足阿旗机场交通需求,本项目与阿旗机场间增设连接线0.46公里,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

路线与国道303线平交后,利用G303线4.04公里至小潘家湾,沿村东布线向南接入旧路,沿旧路布线至东方红村,与集通铁路交叉,采用分离式立交,公路下穿铁路,新建1-14m框构桥,过铁路后,沿旧路布线至马家围子村南,沿天山口西侧新辟线位4.2公里至天山口镇南接入旧路,为了更好的带动地方经济发展,满足沿线村民出行要求,本项目在马家围子村西至天山口镇之间增设4.036公里连接线,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过天山口镇沿旧路布线至巴拉奇如德苏木北,新辟线位3.7公里沿苏木东侧通过,至路线终点通希嘎查,与拟建省道210线巴拉奇如德至高日罕段公路相接。

省道210线巴彦温都尔至巴拉奇如德段公路全长174.204公里,利用G303一级路4.04公里,总规模为170.164公里,增设慢车道二级公路长10.57公里。本项目设阿旗机场连接线0.46公里,天山口镇连接线4.036公里

拟建路线呈北南走向,主要控制点:巴彦温都尔苏木、罕苏木苏木、坤都镇、巴彦花镇、新民乡、天山镇、天山口镇、巴拉奇如德。

2.2 合同包划分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合同包。具体情况见下表:

交易中心系统生成编号

招标人拟定合同包编号

序号

机械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G1504000001000882001001

BBSBCG

1

皮卡车

2

 

2

双排自卸车

2

 

3

通勤车

2

 

4

车载式护栏检修车

1

 

5

洒水车(带除雪铲)

2

 

6

50装载机

1

 

7

50装载机带除雪铲

1

 

8

180平地机

1

 

9

18吨洗扫车

1

 

10

高空作业车

1

 

11

风力清扫机

2

 

12

割灌机

1

 

13

沥青洒布车

1

 

14

全自动避障修剪机

2

 

15

平板运输车

1

 

16

85型链轨式挖掘机

1

 

注:机械设备技术参数详见本公告附件。

3. 交货期、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1个月(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1个月内完成交货),交货地点: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备以下资格:①具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若为经销商必须附其所代理的制造厂商的生产许可证,若无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则须提供相关证明);②近五年内(2015121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累计销售过不少于600万元的公路相关养护设备;并且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供货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的设备制造厂商或经销商,若为经销商必须提供其制造厂商或汽车品牌经销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原件,经销商提供的授权书为汽车品牌经销商出具时还需提供制造厂商对汽车品牌经销商的授权书复印件。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4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自身或委托一个经销商参加投标,不允许制造商与其代理商或制造商的两个及以上代理商使用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设备同时对本项目同一合同包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4.5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 投标人授权委托参加投标的人员应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以及松山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疫情防控措施执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资料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下载电子招标资料

5.2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chifeng.gov.cn/)的赤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管理服务软件系统,按规定流程办理信息入库及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详见5.5)。。

5.3 完成信息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01228830分至2021121730分登录赤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管理服务软件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资料,全部招标资料下载成功后系统认定为投标成功。如投标人未按要求下载全部招标文件等资料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赤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管理服务软件系统,选择招标项目进行招标文件下载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 招标资料费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招标资料费开标会现场现金收取,无论何种原因,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随时关注赤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管理服务软件系统 及时查看招标人关于本招标项目的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若未使用最新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5 信息入库及CA证书办理具体流程详见赤峰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chifeng.gov.cn/EpointWeb_CF/infodetail/?infoid=2b64936a-65eb-4fc0-951b-0c09933759c4&categoryNum=014),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部门负责提供赤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使用中出现疑问的咨询服务工作,各交易主体系统使用操作、企业入库申报及维护、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等相关问题的咨询解答。

客服服务时间和方式如下:

平台统一技术服务电话:4009980000

服务时间:8:00-17:30(星期一至星期日)

统一技术服务QQ4008503300

服务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 13:30-21:00(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 13:30-17:30(节假日)

6. 评标办法

本项目招标采用的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7.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7.2 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和纸质版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1189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日前,登录“赤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管理服务软件系统”将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递交至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七室(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新城区宝山路36号、北方时代建筑设计院C座四楼)。投标人的纸质版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及纸质版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同时递交

7.3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投标人均须携带制作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CA数字证书证书进行“现场解密”。由于投标人未携带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视为无效投标

7.4 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银行保函原件(若采用保函形式)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5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11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保函或银行电汇(转账)或转账支票形式

提醒: 请投标人及时查阅获取赤峰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最新疫情期间有关通知并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赤峰市(旗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和疫情防控举报电话(http://www.chifeng.gov.cn/contents/7/154279.html)。

8. 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

8.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bulletin.cebpubservice.com/);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http://jtyst.nmg.gov.cn/);

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chifeng.gov.cn/),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2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资格条件要求、评标办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9.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赤峰市交通运输局

    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新城区大明街

    话:0476-5890698

    编:024000

10. 联系方式

人:阿鲁科尔沁旗公路管护和运输保障中心

    址: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天山镇新城区天元大街33

    编:025550

    话:0476-7232125

    真:0476-7232125

人:邓女士

 

交易平台: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址:赤峰市新城区宝山路36号、北方时代建筑设计院C座五楼

人:梁先生

    话:0476-8288827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大街8

    编:010051

    话:132747637110471-3683449

    真:0471-3683449

人:滕先生

    址:www.nm-highway.com

                                    20201228

 公告附件.pdf